巴鲁忽歹
即“巴儿忽”(407页)。
即“巴儿忽”(407页)。
新疆三区革命政府与国民党政府签订的条款。全称“中央政府代表与新疆暴动区域之间以和平方式解决武装冲突之条款”。1944年,在新疆伊犁、塔城、阿尔泰各族人民掀起反对国民党反动统治的武装斗争,取得一系列胜利
青海省方志。光绪三年(1877),西宁知府邓承伟发起主办,邀请西宁办事大臣豫师、西宁道张宗翰协同西宁人来维礼等人依循旧志体例,设局续修,次年脱稿,九年(1883)始印成书。所记起自清乾隆十二年(174
土族语音译,意为“从妻居”,即服役婚。旧时土族的一种婚姻形式。流行于青海互助等地。因男子家贫无力支付彩礼或女家富有缺乏劳力而到女家服役。服役年限由媒人与女家商定,少则3年,多至10年。服役起迄时间可分
土家族的猎神。女性,又名梅山、梅嫦。传说有一猛虎危害乡里,此女英勇过人,与虎搏斗,与虎同亡,为民除害。被后人奉为猎神。每逢土家族猎人出猎前必祭祀。因其与虎搏斗牺牲时,衣服被虎抓破,故神位均设在偏僻角落
蒙古部名。成吉思汗弟哈布图哈萨尔(哈撒儿)十五世孙诺颜泰有四子:僧格、索诺木、鄂木布、伊尔札布,初游牧于呼伦贝尔,称阿噜蒙古。后迁阴山之北,分牧而处,以后遂称四子部落。后金天聪四年(1630),归后金
蒙古森林诸部(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汉意“林木中百姓”)之一。元太祖二年(1207),成吉思汗长子术赤北征林木中百姓时,归附蒙古,其地成为术赤的封地。
春秋战国时古地名。在今江苏吴县西南。周敬王二十六年(前494),吴王夫差为报越国杀父之仇,发精兵击越,在此大败越军,迫使越王勾践屈辱求和。
见“阿旺成勒嘉措”(1244页)。
又称莪昌、蛾昌等。元明时对景颇族、阿昌族先民的称谓,即唐以来之※“寻传蛮”。主要散居于澜沧江上游以西到伊洛瓦底江上游地带。部分由于接受了附近汉、傣民族的经济文化影响,分化为近代的阿昌族;发展比较落后的
①见“耶律谷欲”(1313页)。 ②见“萧韩家奴”(200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