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人
即“眩人”(1866页)。
即“眩人”(1866页)。
即“他漏河”(574页)。
书名。又名《七经楼文集》。清代回族文史家※蒋湘南撰。6卷共4册。本书由作者生平著述编成。以其藏书楼“七经楼”名之。此书对经学、诗学、史学、水利、历法以及伊斯兰教、医学、音乐、戏剧等均有独到论述。是其一
古地名。秦属北地郡。西汉元鼎三年(前114)分置。郡治高平(今宁夏固原),东汉迁至临泾(今甘肃泾川北),魏、晋因之。原为戎狄居地,郡有乌氏、月氏道,因其族人居于此得名。又有“昆夷旧壤”说,绲夷曾在此活
即“丸都城”(129页)。
451—525北魏、梁将领。太原祁(今山西祁县)人。先世系乌丸王氏,一说为汉王霸后裔。善骑射,少好儒术,尤明内典。初仕北魏为州主簿,迁颍川太守。梁天监(502—519)中,与子僧辩据郡归梁,封南城县侯
参见“西林教案”(703页)。
1088—1155金初将领、大臣。亦名挞不野。渤海人。先世于渤海国亡后迁居东京辽阳(今辽宁省辽阳市)。辽末,被征入伍,与阿骨打军作战,兵败,脱身至宁江(治今吉林省扶余县石头城子)。城破,出逃,为女真军
高昌麹氏王朝(499—640)官职名。位在王、令尹之下。由王子充任。高昌国“大事决之于王,小事则世子(令尹)及二公(田地公与交河公)随状断决。”(《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论著汇辑》)
官名。清代在四川、甘肃等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土官,以当地头目充任,秩正五品。颁给印信、号纸,有不颁发印信仅给号纸者。职责是守土安民,修职贡,供征调,维持治安,惩办抢劫、偷盗和不法者。拥有土兵,有事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辖。是为总管旗。位于张家口外,东接察哈尔正白旗,西邻察哈尔正黄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