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朗
参见“督”(2356页)。
参见“督”(2356页)。
见“耶律只没”(1308页)。
古地名。东汉永平十七年(公元74年)改天水郡设。以位于西汉水之阳而得名。郡治冀县(今甘肃甘谷县东),辖十三城。三国魏时仍改名天水郡。原居民多氐、羌。
西藏解放后所置县之一。位于西藏 自治区拉萨市东部、雅鲁藏布江沿岸。县人民政府始驻米林村(后迁驻东多村),故名。1959年(一说1960年)以则拉宗的大部分地区改设县。居民以藏族为主。有部分珞巴族在此定
旧时东北地区对沙俄纸币的俗称。名称来源,似与清初黑龙江流域各族人民咒称沙俄侵略者为※罗刹,误传为老枪,又误为老羌有关。时流通于东北地区的,主要为华俄道胜银行、帝俄国家银行和中东铁道局发行或流通的金卢布
又名巴加西仁。为珞巴、门巴和藏族杂居地区。18世纪末,西藏地方政府在今米林县境内设嘎加宗,派出官员管理梅楚卡地区事务,并在此设立4个“林”的乡一级行政组织。19世纪中期,西藏地方政府把嘎加宗一部分作为
1647—1716清代藏传佛教高僧。藏族。出生于上热贡地方。顺治十六年(1659)出家。康熙元年(1662),入隆务大寺经院学经。五年(1666),赴西藏,入哲蚌寺郭芒经院,学习《中论》、《般若》和《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土邻为辽圣宗※兴圣宫下之一抹里。又,辽道宗※太和宫下有一抹里名
明代藏区卫所名。永乐十三年(1415)五月置。治所及辖境在今西藏北部丁青一带。初命头目掌巴伯为指挥使。曾多次护送明廷派往乌思藏的过境使者。奉命修复辖境内驿站,以通使者,为沟通西藏地方与内地的经济、政治
?—1103※东部喀喇汗王朝可汗。苏来曼·阿尔斯兰汗子。11世纪60年代末,为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统治者,拥有桃花石·博格拉汗称号;1080—1103年,为东部喀喇汗王朝可汗。1102年,出兵河中(
藏语音译,意为“平民”。吐蕃社会等级之一。不同于奴隶,有一定的人身自由和经济权力。有纳税义务,但可不承担劳役。是时该等级人数不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