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基
见“耶律弘基”(1308页)。
见“耶律弘基”(1308页)。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
?—1390元末明初湖广施南道土官。土家族。元末为施南道(治今湖北宣恩县)宣慰使。洪武四年(1371),遣弟覃大旺、副宣慰使覃大兴赴朝,纳元所授金虎符。十五年(1382。一说十六年),改施南道宣慰司为
书名。系甘肃省《新增岷州志》、《安西采访底本》、《甘肃巩昌府会宁县乡土志》三种地方志的汇印本。杭州刘子亚私人藏书,1984年上海书店首次影印出版。编撰人不详。《新增岷州志》记事最迟至清同治四年(186
书名。梁代宗懔撰。1卷。古代记述岁时风俗的名著。按时序记录古荆楚地区节令风俗。自元日至除日,凡36事,如正月一日,是三元之日;正月七日为人日;立春,正月十五;二月八日,释氏下生之日,迦文成道之时。又如
唐初疏勒王。裴姓,自号阿摩支,治迦师城(今新疆喀什)。贞观(627—649)中,娶西突厥之女为妻,九年(635),遣使赴唐献良马。十三年(639),又贡方物。二十二年(648),唐军破龟兹,受命为疏勒
清初白族学者和诗人。字瑶峰。云南鹤庆州(今鹤庆县)人。自幼勤勉,博览群书,工古文,善赋诗。康熙四十七年(1708)中举,选学正。五十三年(1714),与佟镇、邹启孟共修纂《鹤庆府志》26卷,并收录其诗
见“打郎”①②(428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齐老图河。东至布林灰图山梁接本部右翼后旗界,西至海兰接本部中左旗界,南至达噶山梁接本部中左末旗界,北至达噶阿达克接本部中左旗及右翼后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康熙四十
官名。唐至宋代,西北藩镇或各州领境内蕃部事宜的各族首领置之,下设管内押蕃落使,或押蕃落使等。宋代党项夏州定难军节度使李继迁曾任此职,李德明在位时亦设,为定难军府属官,掌党项部落事宜。
即“乙室勃极烈”(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