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勒钦
太阳神。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鄂伦春人旧时相信万物有灵,对天体之日月星辰和风雨雷电等皆崇敬,尤崇尚太阳。除农历正月初一祭拜外,平时不专供祭,但认为太阳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故所供神像上皆画有太阳。民间两人发生争吵,往往为分辨是非向太阳发誓;在受到委屈和遇到困难时,亦向太阳诉冤祈祷,请求保佑;安葬死者忌讳将其面向太阳升起的方向;出现日蚀,认为是被天狗吃掉,敲击铜盆并叩头以示搭救。
太阳神。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鄂伦春人旧时相信万物有灵,对天体之日月星辰和风雨雷电等皆崇敬,尤崇尚太阳。除农历正月初一祭拜外,平时不专供祭,但认为太阳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故所供神像上皆画有太阳。民间两人发生争吵,往往为分辨是非向太阳发誓;在受到委屈和遇到困难时,亦向太阳诉冤祈祷,请求保佑;安葬死者忌讳将其面向太阳升起的方向;出现日蚀,认为是被天狗吃掉,敲击铜盆并叩头以示搭救。
见“罗桑贝丹意希”(1423页)。
见“部族官”(1905页)。
门巴族民间木制餐具。门巴语音译,意为“有盖的木碗”。器物由上下两部分组成,上部为盖,其状略似半圆球形,盖顶居中留一短圆柱形平顶,内腔母口,呈弧壁;下部为碗身,子口,腹较深,弧壁,矮圆柱形足,平底。其取
元代地方官署名。隶中书省。设治所于开平县(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世祖中统元年(1260)置开平府。四年,改上都路总管府。至元十八年(1281,一作十九年),并为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秩正二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乌什郡王品级※霍集斯长子。初隶准噶尔部。乾隆二十年(1755),从父附清。翌年,随布拉呢敦及父招抚南疆。寻布拉呢敦、霍集占(即大小和卓木)引兵反清,受命为乌什伯克。二十三
见“倒喇”(1887页)。
见“女真文”(145页)。
见“勒勒车”(1986页)。
唐宋时邕州羁縻州服兵役的农奴。最早见于北宋王安石《论邕州事宜》:“其选择管内丁壮事艺精强之人,与免诸般科率工役,则谓之田子甲,又谓之马前牌。”南宋周去非《岭外代答》亦谓:田子甲“言耕其田而为之甲士也”
古县名。秦置,治所在今湖南汩罗市北。楚文王(前690—前677年在位)时,徙罗子国民自枝江居此。其民为※廪君蛮或※槃瓠蛮后裔。唐武德六年(623),废。今其地多为汉民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