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勒合真
见“忽鲁合真”(1490页)。
见“忽鲁合真”(1490页)。
即“羊苴咩城”(890页)。
?—1866清末新疆哈密王。维吾尔族。嘉庆十八年(1813),袭父爵为郡王衔札萨克贝勒。道光三年(1823),晋多罗郡王。二十六年(1846),献私垦土地安置屯民。同治二年(1863),协助地方官员开
古族名。始见于《周礼·职方氏》:“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之人民”。有人根据《国语·郑语》:“闽芈蛮矣”,说“闽为蛮之别种”。多数学者赞同许慎《说文解字》:“闽,东南越,蛇神”一说,认为是指
唐时疏勒王。天宝十二年(753)赴长安,受封为折冲都尉,赐紫袍、金鱼。
金、宋间重要和约。前后两次。皆在南宋高宗绍兴年间,故名。金继太宗灭北宋后,欲一举再灭南宋,未果。遭各地军民强烈反抗,主战名将岳飞、韩世忠、张浚等抗击尤为得力,阻金南下,收复失地。天会十三年(1135)
渤海王国僧人。入唐学经,从师应公。唐元和八年(813)秋,与日本留唐学问僧灵仙遇于长安(今陕西西安市),议论投契无间。长庆二年(822),灵仙入五台山求法,居铁懃寺。五年,贞素携日本寄灵仙之百金及书信
见“罗武”(1415页)。
北魏高祖孝文帝元宏年号。471—476年,凡6年。
蒙古语音译,亦作倒喇赤,意为弹唱人。详见“倒喇”(1887页)。
书名。清阿克敦撰。全书14卷。成书于乾隆朝。内容多为有关清史的著述。惟卷13《初使准噶尔奏》,卷14《再使准噶尔奏》为作者于雍正十二年(1734)、乾隆三年(1738)先后两次往伊犁会见噶尔丹策零的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