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都剌
见“忽图刺”(1488页)。
见“忽图刺”(1488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区官名。维吾尔语音译。职司修建城镇街市、开山修路等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
?—980党项羌拓跋部首领。本姓拓跋氏。宋夏州定难军节度使李光睿子。太平兴国三年(978)五月,父卒,以衙内都指挥使检校工部尚书自权知州事,旋授检校司徒定难军节度观察留后。四年三月,上表宋太宗,请率所
1772—1795清乾隆年间苗民起义首领。又名吴天半、吴半生。湖南凤凰厅苏麻寨人。苗族。年轻精悍,勇猛刚毅。乾隆六十年(1795)正月,与贵州※石柳邓、湖南※吴八月等起义。二月,清云贵总督福康安、四川
?—1756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绰罗斯氏。※策妄多尔济那木扎勒同高祖兄弟。初游牧额琳哈毕尔噶(今新疆依连哈比尔尕山)。乾隆二十年(1755),从父噶勒藏多尔济附清。是年秋,阿睦尔撒纳举兵反清,偕从
见“合刺旭烈兀”(836页)。
1374—1434藏族高僧。前藏堆章人。宗喀巴弟子。初从直贡巴闻习诸法,以众密乘为上师,研习布敦大师论著,后顶礼宗喀巴,闻习显密教法。恪守戒律,深明律藏,并教宗喀巴其他弟子。辞甘丹寺法台,让于贾策杰,
又作“转生”、“化身”。喇嘛教首领的继承制度。本于佛教灵魂转世、生死轮回之说,上自达赖、班禅,下至呼图克图等,皆能不昧本性,身死后,寄胎转生,复接其前身之职位。始于噶玛噶举派第二代祖师※噶玛拔希(12
古越人一支。其分布据《尚书大传》载:“交趾之南,有越裳国”。《册府元龟·外臣部》亦说:“南蛮林邑国(汉时属日南郡),古越裳之界也。在交州南,……北连九真”。周初便与中原王朝交往,周成王时,越裳氏曾来朝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噶岱默特孙,※阿布都喇璊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军平定布拉呢敦、霍集占叛乱,授二等台吉。四十一年(1776)父死,受命袭公品级。越二年
清代遣往新疆犯人之屯田。又称遣屯。乾隆二十一年(1756),首置于哈密塔勒纳沁。后巴里坤、乌鲁木齐、昌吉、玛纳斯、乌苏、精河、伊犁等地亦相继创设。遣犯每人授田12亩,官府按兵屯之半发给牛具、种籽。每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