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土归流说
书名。有关改土归流之论著。1卷。清王履阶(南汇,今属上海人,汉族)撰。内容力陈改土归流的五大理由:一曰以扩大统治区域;二曰以利用苗区木材;三曰以利开发苗区矿产;四曰以利抚绥“顽苗”;五曰以利潜移默化,感化“良苗”,披露土官对土民的黑暗统治,除重复鄂尔泰“一年四小派、三年一大派”之外,又补充若干细节。为研究清朝土司制度史的参考资料。有《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等版本。
书名。有关改土归流之论著。1卷。清王履阶(南汇,今属上海人,汉族)撰。内容力陈改土归流的五大理由:一曰以扩大统治区域;二曰以利用苗区木材;三曰以利开发苗区矿产;四曰以利抚绥“顽苗”;五曰以利潜移默化,感化“良苗”,披露土官对土民的黑暗统治,除重复鄂尔泰“一年四小派、三年一大派”之外,又补充若干细节。为研究清朝土司制度史的参考资料。有《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等版本。
16世纪中叶郑成功在台湾实行的一种国有形式的封建土地占有制度。1662年,郑成功把荷兰殖民者逐出台湾后,将他们过去所霸占的台湾土地即所谓※“王田”改称“官田”。招民垦种,耕者皆为官佃,分三等纳税课赋。
见“木箭”(255页)。
突厥汗国官号。其意谓“马”,但非普通之马。《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凡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突厥“谓马为贺兰,故有贺兰苏尼阙,苏尼掌兵之官也。”据今人
?—920五代时河西军事首领。自称归义军节度兵马留后使。后梁乾化四年(914),取代敦煌国天王※张承奉,并取消敦煌国称号。贞明三年(917),后梁改敦煌国为归义军,任归义军节度使。改善与甘州回鹘的关系
?—1833清代青海 高僧。藏族。嘉木样二世入经院学习时,拜其 任参直合堪布与赴内地所需费用,皆由嘉木 世提供。曾为嘉木样二世传授弥多罗灌顶。经章嘉饶悲多吉认定为参直堪布阿旺加毕旦巴拉杰转世化身,于乾
金朝官员。渤海国王室后裔。海陵王(1149—1161年在位)时,历官左副点检、点检。正隆四年(1159),充吊祭使,赴宋吊韦氏哀。六年,以海陵王与嫡母徒单太后有隙,疑太后与枢密使仆散师恭共语,有异图,
见“萧韩家奴”(2002页)。
即※“差巴”(支差者)的一部分。旧时四川甘孜藏区雅江地带农奴阶级中的一个等级。从领主处领种一定数量的土地。按规定每年要向地方政府交地粮和支应各种差役,一般还要向土百户支应劳役及各种摊派。繁重的差役使得
?—1222金朝大臣。东北路(治今吉林洮安东)乌连苦河猛安人。契丹族。移剌氏。以荫补吏部令史,转枢密院,调滕州军事叛官,历甄官署直长、王府司马、顺义军节度副使。转同知开远军节度事,签北京、临潢按察事。
清代拉卜楞僧伽应遵守之规章。咸丰四年(1854),鉴于该寺清规戒律逐渐废弛,由该寺第四十七任堪布吉美丹巴尼玛加以整顿所订。章程规定:凡入寺僧伽,严禁邪恶、饮酒和偷盗;无特许,妇女不得入寺内;僧伽内部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