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语音译,意为“远处的珞巴”,※卡珞的对称。旧时藏族对距离藏区较远,交往较少的珞巴族地区及其人民的俗称。指珞瑜腹心地区及靠近南部边境地区的各部落,如墨脱县南边的※巴达姆、※希蒙,米林县南面的※迦龙、※
女真族早期的部落联盟。因在女真族首领乌古迺时期形成,故名。女真族在氏族部落时期,邑落各有大人,不相总一。至金献祖※绥可时,完颜部始定居安出虎水(今阿什河)流域。其子※石鲁为首领后,内稍以条教为治,外用
元代赋敛形式之一。指对舶货征收一定比例的实物税。见“抽分”(1364页)。
见“巴岳特”(410页)。
?—1773清代四川小金川土司。藏族。土司※泽旺子。乾隆二十三年(1758),暗结大金川土司郎卡围攻革什咱官寨,逐土司色楞敦多布。三十一年(1766),同大金川土司索诺木侵掠鄂克什土司地。三十五年(1
参见“回纥”(780页)。
见“夷离毕”(760页)。
内蒙古部分王公贵族在日本帝国主义扶持下组织的伪政权。1936年4月24日,以锡林郭勒盟、察哈尔盟大部分王公,及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绥东四旗、阿拉善、额济纳旗若干王公代表,在锡林郭勒盟乌珠穆沁右旗召开
西藏江孜地方开设通商市场。光绪三十年(1904),据英侵略军胁迫西藏地方政府订立之非法《拉萨条约》开设,暂不收税,英商民于此享有与亚东同样之特权,派商务委员,设立机构。三十二年(1906),英派卧克纳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珞巴语苏龙方言音译,意为“有酬劳”。专指为主人饲养猪的人役。一般由主人派给大、小母猪若干头让苏龙户独自饲养,各头产子允许一次性的留一小猪作酬劳,其余均属主人所有。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