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爷
云南耿马、孟定傣族土司衙门的属官。由土司委任外戚担任。视与土司关系之亲疏、资历、威望、和办事能力分授衙门职务。在政治上可统辖局部辖区,包括数个※圈官(相当于一乡之长),处理辖区内民刑案件。经济上享有“头人田”或官田,作为给土司服务的报偿,向农民摊派劳役及各种杂派。为土司衙门内官,平时轮流值勤,有事则持土司印信至当地办理。
云南耿马、孟定傣族土司衙门的属官。由土司委任外戚担任。视与土司关系之亲疏、资历、威望、和办事能力分授衙门职务。在政治上可统辖局部辖区,包括数个※圈官(相当于一乡之长),处理辖区内民刑案件。经济上享有“头人田”或官田,作为给土司服务的报偿,向农民摊派劳役及各种杂派。为土司衙门内官,平时轮流值勤,有事则持土司印信至当地办理。
西域古地名。见《魏书·西域传》,又作诺色波罗。南北朝和隋时归附康国(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撒马尔罕)。在史国(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沙赫里夏勃兹)西200里。《新唐书·西域传》又称小史,役属史国。《元史·
见“西域十六府”(710页)。
见“撒里畏吾”(2494页)。
元末农民起义首领。蒙古族(?)。顺帝至正(1341—1368)中,在全国红巾军大起义影响下,结程思忠,率众发动起义,攻陷永平,势及辽东部分地区,增土筑城,因河为堑,坚守永平,屡与知枢密院事也速所领政府
书名。清代方亨咸著。1卷。记述沅州以西苗族习俗。其中包括服装、贸易、婚丧、语言、祭典等。辑入《檀几丛书》与《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八帙。
官名。元代始置。为安抚使属员。明代为世袭土官,秩正七品。清代多被精简。参见“安抚使”(908页)。
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20世纪初,首次在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发现。其社会发展阶段处于原始社会中晚期的母系氏族社会,距今约五、六千年。发掘的房址为长方形和方形的地穴式建筑,发现的陶窑有单定窑和双火膛连空窑两种
清代拉卜楞僧伽应遵守之规章。咸丰四年(1854),鉴于该寺清规戒律逐渐废弛,由该寺第四十七任堪布吉美丹巴尼玛加以整顿所订。章程规定:凡入寺僧伽,严禁邪恶、饮酒和偷盗;无特许,妇女不得入寺内;僧伽内部禁
古地名。故址在今吉林省集安县治西20余里之小板岔(亦称板石岭西岔)。三国魏幽州刺史毋丘俭正始年间(240—249)征高句骊进军至此,并在此“悬车束马,登丸都山”,攻破高句骊王城。“毌丘俭丸都刻石纪功碑
准噶尔地名。原为维吾尔语,意谓“踏地有声”。今新疆巩留县地。因地有空格斯河得名。地势宽平,水源充足,牧草丰茂,宜耕宜牧。旧为准噶尔乌鲁特、霍尔博斯鄂拓克驻牧地。乾隆二十年(1755)秋,准噶尔宰桑克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