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溶溪长官司
土司名。元代,改溶州置会溪施溶等处长官司,治所在今湖南永顺县东南。明洪武二年(1369),改为施溶州。五年(1372),置长官司,属永顺等处军民宣慰使司,为所辖六长官司之一。总管汪良原为会溪、施溶等处巡检。世袭其土,传十一世。雍正五年(1727),改土归流,司废。汪氏族属不详。其地今为永顺东南施溶溪,有土家、苗等族散居。
土司名。元代,改溶州置会溪施溶等处长官司,治所在今湖南永顺县东南。明洪武二年(1369),改为施溶州。五年(1372),置长官司,属永顺等处军民宣慰使司,为所辖六长官司之一。总管汪良原为会溪、施溶等处巡检。世袭其土,传十一世。雍正五年(1727),改土归流,司废。汪氏族属不详。其地今为永顺东南施溶溪,有土家、苗等族散居。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又称萨尔特鄂拓克。原为希布察克部一支。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驻牧喀什噶尔(今喀什)西南伊勒古楚卡伦外,与※察哈尔萨雅克部相邻。主要从事畜牧业。隶喀什噶尔参赞
见“花剌子模”(999页)。
阿古柏反动政权军官。一称伯克胡里、伯克·胡里伯克。乌兹别克人(一说塔吉克人)。※阿古柏伯克次子。同治三年(1864)十二月,随父侵入新疆。六年(1867)夏,阿古柏夺取库车后,任库车军事长官。十一年(
藏语音译,意为“发布命令的机关”。旧译“噶厦公所”或“噶沙公所”,即原西藏地方政府。清乾隆十六年(1751),※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乱被平定后,清廷废除原封郡王、贝子辨理藏事的制度,改设噶厦,由※噶伦(
? —1204宋代云南大理国(后理国)第十九世国王。一作段智连。白族。大理人。※段智兴子。宋宁宗庆元六年(1200),父卒,即王位。翌年改元凤历(一作即位当年改元)。后又改元元寿(一作天寿)。嘉泰二年
见“越赕骏”(2191页)。
见“俟斤”②(1689页)。
参见“羽奴思”(939页)。
见“耶律宗真”(1315页)。
蒙古语音译,意为“上等人”、“贵人”、“善人”。或译为赛音洪。蒙古社会平民阶级中的上等户。这个阶级实际上是属于小封建主阶级,其家道殷富,拥有奴仆和大量牲畜。必须向所属封建领主承担赋税,但在经济上剥削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