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论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亦可译作“权臣”,即有权势之臣(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属于“六大官”(即“六大文字告身”官)之一。位列第五等。分上、下两级。即上级旺论及下级旺论。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亦可译作“权臣”,即有权势之臣(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属于“六大官”(即“六大文字告身”官)之一。位列第五等。分上、下两级。即上级旺论及下级旺论。
山名。相传夏禹至茅山大会诸侯始名。在今浙江绍兴附近。于越辖地。春秋末年越为吴所败,越王勾践率残兵5千被困于此。
见“察哈尔萨雅克部”(2480页)。
见“薛列河卫”(2543页)。
书名。全称《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前集60卷,附新集,不分卷,两册。元朝官修,汇集圣旨条画、律令格例及司法部门判例等档案材料的总集。前集收录的材料,起中统元年(1260)迄延祐七年(1320),新集所辑
县名。民国三年(1914),改州置。今县地,唐为新兴县,属牂州,旧州地为韶明县,属充州。宋绍兴元年(1131),筑城。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置黄平府,别置上塘长官司,平溪上塘骆家等处长官司,葛浪
见“回离保”(781页)。
阿拉伯语音译。又译穆士林或穆思林。①为“归顺者”“顺从者”之意。指顺从伊斯兰教唯一的神“安拉”(中国穆斯林或译为“真主”)旨意的人。为伊斯兰教信徒之通称。 ②有以此为人名或书名者。如阿拉伯伊斯兰著名学
见“射柳礼”(1890页)。
?—1320元初大臣。契丹族。原属石抹氏。为檀州知州※萧哈剌帖木儿子。忽必烈汗时,曾从皇孙铁穆耳(成宗)北征,授檀州知州。历任礼部郎中、同知大都路总管府事、知中山府,任内有政绩,颇获民赞。武宗海山时,
清代八旗组织之一。以察哈尔蒙古兵丁编立,由中央直辖。镇守京师、驻防参半。察哈尔部为漠南蒙古诸部落中最强盛者,系元朝嫡裔所属。后金天聪九年(1635),林丹汗之子额哲率部降后金。康熙十四年(1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