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剑大棒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不均,以木剑背挞而释之。”(卷4)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五月,“以南大王※耶律信宁故匿重囚及侍婢赃污,命挞以剑脊而夺其官。”(卷18)这是较轻的体罚。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不均,以木剑背挞而释之。”(卷4)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五月,“以南大王※耶律信宁故匿重囚及侍婢赃污,命挞以剑脊而夺其官。”(卷18)这是较轻的体罚。
即“纳兰”(1266页)。
见“诺雷部”(1953页)。
地名。即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平原(亦称土默川)。秦汉以前称※云中川,北魏时称※敕勒川,隋唐时期称※白道川。五代时期又称哈罗川。辽金以后称丰州滩或丰州川。其前后史地沿革、民族居迁详“丰州滩”(198页)。
?—599隋代东突厥可汗。名雍虞闾,又作雍闾。阿史那氏。※沙钵略可汗子。开皇八年(588),叶护可汗卒,嗣位,号颉伽施多那都蓝可汗。即位初,即遣使赴隋,自是每岁遣使朝贡,忌弟钦羽设部落强盛,出兵击杀之
羌族神话史诗。羌族民间古歌《祭祀歌》中的一部唱段。分为序歌;羊皮鼓的来历;大雪山的来源;羌戈相遇;找寻神牛;羌戈大战;重建家园,共7部分。内容记述远古时羌族祖先的一支流亡到岷江上游,同原居该地的戈基人
见“完颜吴乞买”(1164页)。
详见“止贡万户”(290页)。
明朝军官。亦译巴珠,汉名杨效诚。蒙古族。初为把都帖木儿(吴允诚)部将,居甘肃塞外。永乐三年(1405),受明将宋晟招抚,随同把都帖木儿等投明朝,赐姓名,授都指挥佥事。奉命居凉州(今甘肃武威)耕牧守边。
?—前114汉代匈奴单于。又作伊穉斜单于。挛鞮氏。※老上单于子。原任匈奴左谷蠡王。武帝元朔三年(前126),兄军臣单于死,自立为单于,率兵击败军臣单于太子於单,迫使於单奔汉。同年夏,发兵数万骑入侵代郡
?—429南北朝时期柔然可汗。亦称檀檀、大但。郁久闾氏。※社仑季父※仆浑次子。初率别部镇守柔然西界,颇得众心。北魏神瑞元年(414),因步鹿真挑起柔然内乱,驱逐可汗斛律,自立为可汗,荒淫无道,遂与社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