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巴
藏语音译,亦作“古扎”,意为“私有者”或“上等贵体”,指世俗贵族,即官家等级。原西藏地方政府世袭官吏,占有一定土地和农奴,享有庄园,不向政府交付大笔税务,在自己的庄园向农民征收差税,是一特权阶级。
藏语音译,亦作“古扎”,意为“私有者”或“上等贵体”,指世俗贵族,即官家等级。原西藏地方政府世袭官吏,占有一定土地和农奴,享有庄园,不向政府交付大笔税务,在自己的庄园向农民征收差税,是一特权阶级。
? —1766清代蒙古王公。土默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木巴子。居归化城(今呼和浩特),隶左翼。乾隆二十年(1755),献马300匹助军征准噶尔部达瓦齐于伊犁,叙功授一等台吉,命乾清门行走。二十一年,
明代壮族农民起义之一。侮称“八寨之乱”。时嘉靖(1522—1566)初年,广西上林、忻城、来宾三县交界处山区壮族农民,因封建统治者对其“制之太甚,或不堪命”(《粤西文载》卷29),被迫举行武装起义。周
见“东乡族”(510页)。
吐蕃将领。赞普赤松德赞(755—797年在位)时人。随军征战至夏州(今夏河),任统帅驻军该地,后定居甘加区的卡加(又称“喀加”)。其后裔分散于岗岔、南木拉、合作、甘加、扎尤、卡加六大部落,谓之“卡加六
?—1781清朝蒙古王公。敖汉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郡王鄂勒斋图第三子。初授二等台吉。雍正七年(1729),尚县君,封固山额驸。九年(1731),赐乾清门行走。乾隆十四年(1749)
1457—1482明朝将领。书法家。字择善。安徽凤阳府定远县(今安徽定远县)人。回族。世居云南。幼诵《孝经》、《论语》诸书。既长,娴韬略、工咏吟、善草书。成化十年(1474),袭云南左卫佥事。十六年(
约1617—1666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索长阿世孙。年17效力行间。天聪间,屡从太宗征战有功。八年(1634),授骑都尉世职。崇德三年(1638),由刑部理事官擢参政,兼正蓝旗满洲副都统。顺治元年
西域古地名。见明《边政考》、《西域土地人物略》、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秦边纪略》等。清《康熙皇舆全图》作乌鲁母齐。《乌鲁木齐杂记》云:乌鲁木齐旧地在今城北40—50里,近孤木地屯处。即今新疆乌鲁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军事组织府中所设武职书记官,系主将、副将下属。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契丹建国后宫廷礼仪所用音乐名。唐有十二和乐,豫和祀天神、顺和祭地祗等等。契丹开国初期沿用。五代梁改为九庆,晋改为十二同,契丹遂亦改为十二安,据《辽杂礼》载:“天子出入,奏隆安,太子行,奏贞安。”(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