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纳坦
托忒语,“临时”之意。准噶尔统治天山南路时在南疆各城征收的一种赋税。无一定数额。每城或4千、5千腾格(白银1两)不等。据说此税是供准噶尔官员充当差使时的经费。
托忒语,“临时”之意。准噶尔统治天山南路时在南疆各城征收的一种赋税。无一定数额。每城或4千、5千腾格(白银1两)不等。据说此税是供准噶尔官员充当差使时的经费。
白族特有的宗教信仰。意为本境之主,即一个村镇或一方的保护神。起源于古代多神崇拜,随着时代的前移,信仰的神祗越来越多。白族地区小至10余户的村庄,大到人烟密布的大理城,均立有本主,供奉于本主庙内。有木雕
见“西域十六府”(710页)。
即“那牙勤”(929页)。
?—1085西夏大臣。夏毅宗梁后弟。奲都五年(1061),毅宗立梁后,以其为家相。乾道元年(1068),惠宗李秉常即位,梁太后摄政,遂拜国相,委以国政。在朝擅权用事,排斥异己,天赐礼盛国庆三年(107
见“乌罗护部”(341页)。
清朝将领。索伦人。姓鄂拉氏。世居西布特哈瓦尔土口屯(今嫩江西),隶正蓝旗。雍正十年(1732),掌管呼伦贝尔总管关防。乾隆初,擢正黄旗都统。十六年(1751),扈从南巡。二十一年(1756),晋内大臣
1584—1635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红帽系六世活佛。藏族。与云南丽江纳西族土司木土增结缘,留居丽江传法,协助木土司刻印藏文大藏经。木土司根据蔡巴《甘珠尔》经底本主持刻印,特邀其编纂和校订,明万历三十六
突厥、回鹘等汗国官名。突厥语音译。汉文又译作杀、察、煞,始见于《周书·突厥传》,如突厥的“左厢察”、“右厢察”,回鹘的“左杀”、“右杀”。为别部领兵者,可建牙帐,专治一方,地位仅次于小可汗,多由可汗子
见“德宁路”(2519页)。
1708—1764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吴雅氏。字和甫。都统佛标之子。雍正九年(1731),由笔帖式入值军机处,补内阁中书。自十三年(1735)起至乾隆十一年(1746),7迁至副都统、护军统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