椿集
即“春稽”(1568页)。
即“春稽”(1568页)。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中书省。治所集宁县(今内蒙古乌兰察布盟集宁市东南土城子)。蒙古诸部统一前,汪古部世居该地。金章宗明昌三年(1192),于春榷场设置集宁县,隶抚州。元朝升为集宁路。明废。集宁故城址今仍
见“耶律隆先”(1320页)。
突厥汗国官名。突厥语音译。为监察之官,职掌与唐朝御史略同,多由阿史那氏成员充任,分遣各部以监其政事,权力颇大。《隋书·契丹传》:“突厥沙钵略可汗遣吐屯潘垤统之……室韦分五部,突厥常以三吐屯总领之。”与
1826—?清代诗人。字兰台,福建闽县(今属福州市)人。回族。诗人萨玉衡之子。道光二十六年(1846)举人。次年入京应试,不第。道光三十年(1850)中进士。钦点内阁中书,后授建宁府学教授。博学能文。
见“药杀水”(1603页)。
①蒙古旧部名,清代卫拉特蒙古四部之一。其首领与准噶尔同宗,姓绰罗斯。一说是元臣孛罕后裔,始祖为明代瓦剌太师※也先长子(一说为孙)博罗纳哈勒。游牧于额尔齐斯河中上游沿岸。17世纪初,博罗纳哈勒五世孙※达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四年(1406)置。《满洲源流考》作喀本河卫,并说呼伦布裕尔(今海拉尔市)北340里有喀本河流域。
①水族地方治安联防组织。始建于光绪二十年(1894)。时贵州三都县九阡及榕江县水尾等地水族29村寨,为保障地方安全,由寨老们协商建此组织以实行联防。制定“议公白告”之12条规定,刻石立碑以为凭证。碑中
见“真金”(1818页)。
①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舍人”之意。 ②即“散只兀”(21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