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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专指为主人围庄稼地栅栏的人役。一般由男性服役若干天。期间由主人供食。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专指为主人围庄稼地栅栏的人役。一般由男性服役若干天。期间由主人供食。
契丹语。契丹族姓氏之一。《契丹国志·族姓原始》称:“契丹部族,本无姓氏,惟各以所居地名呼之。”开国后,皇族以开国皇帝※耶律阿保机出生地著姓,原大贺氏、遥辇氏的契丹人,也以耶律为姓。据《新五代史·契丹传
?—1815清代新疆维吾尔族阿訇。喀什噶尔(今喀什)塔什密里克庄人。属伊斯兰教黑山派。嘉庆十九年(1814)三月,娶居京之喀申和卓女为妻。喀申和卓系“白山派”遗裔,向居和卓坟附近。他因恳请将妻室移往塔
藏语音译。指在西藏尼泊尔侨民与藏族妇女结婚所生之子女。按传统惯例,女性为藏族,男性属尼籍,其子女在西藏亦享受侨民一切权利。1956年,中、尼两国签订协定,规定其所生子女年满18岁自愿选择国籍。
书名。蒙文佛教史书。青海蒙古族松巴堪布益西班觉撰。清乾隆十三年(1748)成书。两卷,515页。叙述印度、西藏、蒙古佛教源流,及寺庙、高僧、教派、佛经翻译等,并附年表。对元、明、清蒙藏佛教关系研究提供
滑雪用具。古称“木马”。是中国古代北方地区冬季的交通工具,也是狩猎用具。《元一统志》开元路条载:“木马形如弹弓,长四尺,阔五寸,一左一右系于两足,激而行之雪中、冰上,可及奔马。”过去,满、鄂温克、赫哲
金代官员以腰悬书袋而区别身份的制度。大定十六年(1176),世宗以吏员与士民之服无别,常至民间索贿鬻狱,有司难于检察,遂定悬书袋之制。中书、枢密院令、译史用紫纻丝为之,御史台、六部、宗正府、统军司、检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藏语音译,又称迦当派。意为“教试派”。有新旧之分,旧者在宗喀巴创格鲁派之前,新者始于格鲁派开派之际。该派晚于宁玛派,始于西藏后宏期佛教兴起之际。首创者为印僧阿底峡,继由其弟子仲敦巴定
部分彝族的自称。彝语音译,意为“会种水田的彝人”。主要居住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及冕宁县等地。详见“彝族”(2594页)。
古代夫余人的祭天节。据《后汉书》、《三国志》载,每年腊月(即农历十二月,一作殷正月),夫余人举族举行祭天,“大会连日”,饮食歌舞,名之曰“迎鼓”。并于是时断刑狱,解囚徒。
明代湖广安定土官。土家族。元末任安定(今湖北南漳县西)宣抚使。至正二十四年(1364,一作二十七年),遣所属长官硬彻律等,以元所授宣抚司印,上缴吴王朱元璋,请改授。置安定等处宣抚司2,命其与弟向思胜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