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米欧喀
拉祐语音译,意为“个人财产”。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区拉祐族母系大家庭中的每个对偶小家庭的私人财物。过去每个母系大家庭中一般包括七八个甚至一二十个从妻居的对偶小家庭。随着母系大家庭的逐步解体,在大家庭中的财产也普遍分解为集体和个体两种。不少母系大家庭的集体财产仅限于土地和房屋,每个对偶家庭已拥有铁锄、铁刀、弩弓等生产工具和各种日常生活用具。随着拉祐族对外交换的发展,一些对偶家庭及未婚女子还通过饲养猪、鸡出售获得货币,甚至出现结婚的男女成员、父母同女儿都各有自己的个人财产。
拉祐语音译,意为“个人财产”。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区拉祐族母系大家庭中的每个对偶小家庭的私人财物。过去每个母系大家庭中一般包括七八个甚至一二十个从妻居的对偶小家庭。随着母系大家庭的逐步解体,在大家庭中的财产也普遍分解为集体和个体两种。不少母系大家庭的集体财产仅限于土地和房屋,每个对偶家庭已拥有铁锄、铁刀、弩弓等生产工具和各种日常生活用具。随着拉祐族对外交换的发展,一些对偶家庭及未婚女子还通过饲养猪、鸡出售获得货币,甚至出现结婚的男女成员、父母同女儿都各有自己的个人财产。
1419—1482明代藏传佛教高僧。壤塘曲尔基寺(位于今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第一世活佛。嘉绒夏王贝木宗人。藏族。出身贵族之家。初拜仁钦贝为师,受沙弥戒,赐法名为米旁杰瓦尚波,学习《三律仪取舍
见“司马喜”(654页)。
参见“僚人”(2454页)。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居星显水(今吉林延边境布尔哈通河)等地。金朝建立后,有的迁居临潢府(治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南波罗城)、寿光县(今山东寿光县)诸地。后改汉姓曰周。
参见“最玛”(2221页)。
1379—1410?明代蒙古可汗。又称完者秃王、额勒锥特穆尔等。孛儿只斤氏。※额勒伯克汗子,※坤帖木儿可汗弟。早年因蒙古内乱不止,避居中亚帖木儿王庭撒马尔罕,后脱身入别失八里。永乐六年(1408),蒙
见“石汗那”(450页)。
1366—1402明朝大臣。邓州(今河南邓县)人。回族。洪武(1368—1398)中,由国子生授礼科给事中,调都督府断事官。处理明断,善决疑案,奏对详明,深得朱元璋器重,赐字“鼎石”,诏令两法司疑狱尽
1416—1487※东察合台汗国第十一代汗。蒙古族。※歪思汗长子。1432年,父卒,因争夺汗位,王公大臣分为两派,以多数异密拥立其弟※也先不花为汗,被迫拥众离亦力把里(今新疆伊宁),奔撒马尔罕。被帖木
参见“河西回鹘”(15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