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庄
明将沐英在云南德宏户腊撒地区建立的私庄。洪武二十一年(1388),明将沐英发兵征麓川,占领户撒、腊撒后在此屯兵,并把该地划为私庄,故名。分户撒、腊撒为二甲,故又有“沐二甲”之称。当地为阿昌等民族聚居区,沐氏成为该地领主,每年向阿昌等民族摊派赋役,但不改变阿昌等民族原先的村社组织,并对村社头人加以委任,另设若干管事进行监督。清初吴三桂镇守云南,将沐氏私庄据为己有,改称“勋庄”。后吴三桂叛清,朝廷讨平后于康熙三十一年(1692)被变卖,由原先户撒、腊撒两土司“悉数承买”。
明将沐英在云南德宏户腊撒地区建立的私庄。洪武二十一年(1388),明将沐英发兵征麓川,占领户撒、腊撒后在此屯兵,并把该地划为私庄,故名。分户撒、腊撒为二甲,故又有“沐二甲”之称。当地为阿昌等民族聚居区,沐氏成为该地领主,每年向阿昌等民族摊派赋役,但不改变阿昌等民族原先的村社组织,并对村社头人加以委任,另设若干管事进行监督。清初吴三桂镇守云南,将沐氏私庄据为己有,改称“勋庄”。后吴三桂叛清,朝廷讨平后于康熙三十一年(1692)被变卖,由原先户撒、腊撒两土司“悉数承买”。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中部。俗称郡王旗。牧地东界鄂尔多斯左翼前旗,西界右翼前旗,南界神木营边城,北界右翼后旗。隋唐时为胜州地,明嘉靖中为达延汗右翼三万户之一袄儿都司(即鄂尔多斯)济
见“处木昆律部”(588页)。
鄂伦春语音译。意为青草长出来的季节,即夏天。鄂伦春人旧时无历法,在长期的狩猎和生活实践中,以物侯循环变化为依据,摸索出一套计算一年四季变化的知识,据此来安排狩猎生产。虽与我国通行的农历不完全相合,但适
即“爱马克”(1897页)。
书名。编年体史书。原名《皇清开国方略》或《开国方略》。乾隆三十八年(1773)阿桂(1717—1797,满洲正白旗人)等奉敕撰。五十一年成书。32卷。记述清朝入关以前开国史实。“发祥世纪”不入卷,列卷
即“伯咄部”(1090页)。
壮族青年男女社交风俗。流行于广西左江、右江、柳江流域。每年春节期间或三月三举行。届时,男青年裂布为帕,带往歌圩上,在对歌中如遇到意中人,即将布帕予之;女的答以绣花鞋或汗衫、绣囊、绣球等物,作为相互爱慕
十六国时期鲜卑越质部首领。以部为氏,故称。又称越质屈机。※越质叱黎之子。初随父居平襄(治今甘肃通渭县西南)。东晋武帝太元十三年(388),本部为西秦乞伏国仁所破,被俘,获宥,封陇西太守。十五年,据平襄
见“倭里罕”(1889页)。
?—1791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库雅拉氏。自护军补司辔长,授乾清门蓝翎侍卫。乾隆三十九年(1774),从征金川,为领队,与内大臣海兰察等连克数碉,擢三等侍卫。复从领队大臣福康安攻取诸碉寨,赐号“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