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木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噶穆卫,并将永乐八年(1410)二月所设古木山卫和永乐十年八月所设可木(河)卫同作噶穆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噶穆卫,并将永乐八年(1410)二月所设古木山卫和永乐十年八月所设可木(河)卫同作噶穆河卫。
碑铭。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高宗弘历为纪念平定大小和卓木而撰。铭文以满、汉、维3种文字镌刻。记叙布拉呢敦和霍集占在伊西洱库尔淖尔被击败及逃奔巴达克山经过。原碑立于淖尔东北岸,光绪十七年(1891
元朝宗王。又译只必铁木儿。蒙古孛儿只斤氏。※窝阔台汗孙,※阔端子。中统初,因附忽必烈汗,为阿里不哥党阿蓝答儿等所掠,困甚,赐银800余两。继与巩昌元帅李庭玉追执西蕃叛首火都。至元九年(1272),筑新
1377—1402明代蒙古可汗。或译琨特穆尔、衮忒睦尔等。孛儿只斤氏。※脱古思帖木儿(乌萨哈尔汗)孙,※额勒伯克汗长子。明建文元年(1399),父被瓦剌部领主乌格齐哈什哈所杀,遂于次年即汗位。因明、蒙
亦称“老根子”。旧时迁徙他乡的东乡族或另辟新村的“阿恩德”(以父系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的村落和宗亲组织)分支对原居村庄的称谓。由于相距远、年代久,分支出去的各村寨之间来往渐疏,辈份难辨,便互称“阿哈”或
唐代南治国第六世王异牟寻年号。780—783年,凡4年。
景颇语音译,意为“人”。部分景颇族自称。汉称“大山”。※景颇族中的一支系。主要聚居于云南省盈江县的支丹山、铜壁关、巨石关、普伦、邦瓦等地,还有部分散居于梁河县、瑞丽县、潞西县、陇川县的一些地区。语言属
我国云南省自称载瓦的景颇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缅语支。在我国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潞西、陇川、瑞丽、盈江、梁河等县,少数散居在怒江、保山、临沧、思茅等地。使用人口7万左右。在国
藏语音译,意为“发布命令的机关”。旧译“噶厦公所”或“噶沙公所”,即原西藏地方政府。清乾隆十六年(1751),※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乱被平定后,清廷废除原封郡王、贝子辨理藏事的制度,改设噶厦,由※噶伦(
见“赤成仁钦”(1013页)。
见“合兰府水达达等路”(8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