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药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替土官制作火药,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即将田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替土官制作火药,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即将田地收回。
参见“毕约”(755页)。
蒙古语音译。亦译索戴。意为福荫、洪福、伟大、神圣、威力等,与※索多意义相同,仅用于女姓。明代蒙古称成吉思汗为索多,称下嫁斡亦刺(瓦刺)的公主为索岱,故瓦刺贵族被称为索岱的后裔。瓦刺领主※脱欢欲夺取大汗
元朝官署名。掌晋王府事宜。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封皇孙甘麻刺为晋王,移镇漠北,统领太祖四大斡耳朵及军马,遂改王傅为内史。三十年,立内史府,秩从二品。设内史、中尉、司马、咨议等官。武宗至大元年(
①旧时台湾土地面积计算单位。据《赤嵌笔谈》载:“台郡之田论甲。每甲东西南北各二十五戈,每戈长一丈二尺五寸,计一甲约内地十一亩三分一厘”。姚莹《东槎纪略》也言噶玛兰人“一甲抵内地十一亩有奇”。故1甲约为
见“胡禄屋阙部”(1582页)。
官名。元代始置,职位仅次于安抚使。明代为世袭土官,秩正六品,为安抚使佐贰。参见“安抚使”(908页)。
娘娘神的一种。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旧时鄂伦春人患伤寒、发热及身上长红斑点,皆祈祷此神保佑。其来源传说,同“额古都娘娘”(2535页)。
西夏国号。景宗元昊天授礼法延祚六年(1043)与宋议和,以此国号上书于宋。有人认为是“白上(高)国”的汉译对音。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又作臈惹洞长官司。元置,以向孛烁为总管,隶思州军民安抚司。治所位于今湖南永顺县东南。明洪武五年(1372)改属永顺宣慰司,令田世贵为长官。清代,因长官田仕朝归诚,令袭原职。雍
见“皮室军”(6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