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宋代五溪少数民族首领。五溪(今湖南西部)人。淳化二年(991),以五溪诸州统军、鹤州刺史为富州刺史。至道二年(996),上言:五溪诸州连接10洞,控西南诸民族之地,而王民安居。并以勤王之诚
拉祜语音译。解放前澜沧县糯福区拉祜族对佛教庙宇头人的一种称呼。过去拉祜族群众大多尊崇佛教,许多较大的村寨都筑有佛堂,由熟悉佛理和佛教戒律的年长者担任佛堂住持,相当于汉族地区的“长老”和“方丈”。长居佛
部分纳西族的自称。“纳”意为“大”、“黑”;“汝”意为“人”或“族”。他称“摩梭”。主要分布在四川木里藏族自治县和盐边、盐源等县。详见纳西族(1269页)。
①(?—1712)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萨玛第子。康熙二十五年(1686),嗣额尔德尼济农号。遣使向清入贡。受康熙帝命,调解札萨克图汗成衮与土谢图汗察
满语音译。 “包衣”意为“家内的”或“府中的”;“阿哈”意为“奴隶”。汉译为“家奴”、“奴隶”、“奴仆”或“奴才”。简称“包衣”或“阿哈”。明清时期女真及满洲社会中地位低下、受压迫剥削的阶层。为主人所
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近人研究认为应作“太和睑”,因治所在太和城(今大理旧县城南十五里太和村),系南诏首府,王直接统辖,设官治理。参见“十睑”(8页)。
蒙古、鄂温克等族传统食品。起源于农业民族。早在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就以此为军队的行粮,将米干炒或煮熟晾干再炒,食时用水调和。随着各族经济文化交流,被游牧、狩猎民族广泛采用。蒙古炒米多用糜米干炒,贮入容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南部中印边界之内,历属阿里地区扎锡岗举巴扎仓管辖,为西藏边境重要谿卡。1665年由五世达赖喇嘛颁发并在1737年由七世达赖重新换发的封地文书规定,其地为扎锡岗举巴扎仓所辖之谿卡
吐蕃雅隆部落早期赞普。又称杰多日隆赞。赞普岱珍赞之子。相传从其起,始有赞普王族与平民结婚的习俗,其与民女梅萨露洁结婚,生子赤赞囊,标志吐蕃王族血缘观念及界限的崩溃。
?—578西魏、北周大臣。字显圣。代郡人。北魏东平王陆俟玄孙。先世为鲜卑步六孤氏,后改今姓。少慷慨有大节。初仕魏,曾从尔朱荣平葛荣,以功赐清河县伯。迁通直散骑常侍。及孝武帝元修西迁,受命留邺。东魏兴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