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藩部
清末掌管蒙古、新疆、西藏边疆少数民族及宗教事务的机构。清末实行新政,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十一月,由理藩院改置。并陆续调整该部的机构设置和职能。三十三年,东北地区改置行省后,东三省总督下设蒙务局,三省各设蒙务司。辛亥革命后,民国政府废理藩部,于1912年改设蒙藏事务处,不久复改为蒙藏事务局,隶内务部。参见“理藩院”(1977页)。
清末掌管蒙古、新疆、西藏边疆少数民族及宗教事务的机构。清末实行新政,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十一月,由理藩院改置。并陆续调整该部的机构设置和职能。三十三年,东北地区改置行省后,东三省总督下设蒙务局,三省各设蒙务司。辛亥革命后,民国政府废理藩部,于1912年改设蒙藏事务处,不久复改为蒙藏事务局,隶内务部。参见“理藩院”(1977页)。
?—1637清初武官。满洲镶白旗人。索绰罗氏。世居吉林吴喇地方(今吉林市境)。天聪八年(1634)、崇德元年(1636)连攻明雄县(今河北保定境),首先登城,授牛录章京。随皇太极征朝鲜,攻皮岛,首先渡
1810—1871中国伊斯兰教哲赫林耶第五代教主。甘肃灵州金积堡(今属宁夏吴忠市)人。回族。又名朝清,经名拖必尔停俩,道号“赛义德·束海达依”(殉道者的领袖)。出身于宗教世家。
见“花剌子模”(999页)。
又称灵光寺佛牙舍利塔。契丹王朝时期所建佛塔。位于今北京西山八大处。为丞相耶律仁先母出资于辽道宗咸雍七年(1071)捐建。塔顶石露盘上刻有“大辽国公尚父令公丞相大王燕国太夫人郑氏造”及“咸雍七年八月工毕
见“怯台”(1500页)。
见“乾陀罗”(1982页)。
苗族契约。又称砍木缺。苗民典卖产业时,无文字契约。甲乙当事者请中人为证,取木用刀砍之成缺。中人授之甲或乙为契。缺之多寡,视典卖价之多寡而殊。由卖方砍木授于买方,以1缺为10,若用百金则砍10缺。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以道光元年(1821),博窝头人互争土地致启衅端,抢掠硕板多、边坝等地,并杀害前往查办之官员,于十三年(1833),同驻前藏游击孙如藻各率官兵前往查办,因功赏二等台吉。十五
清代西藏门隅地区所置宗之一。相当于县。18世纪中设置。位于西藏山南地区东南部、娘江曲沿岸。其地处西藏与不丹、印度往来的要隘通道。松赞干布时代,门隅为赞普亲自绘制《吐蕃地图》中的罗刹女左手心。座落于此地
1439—1487明代西藏察木多地区帕巴拉呼图克图一世。藏族。生于工布江达娘布地区。贡觉多登桑达贝桑之子。由德木塘巴剃度出家,法名帕巴拉,意为“圣天”。拜多登桑杰彭巴等数十名高僧为师,博学多识,广修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