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寺土司
四川阿坝嘉绒藏族地区土司名。清顺治九年(1652),曲翊伸归附清朝,受封安抚使。后随军征藏,升宣慰使。乾隆十七年(1752),第十六世桑郎雍中,受命征杂谷之乱,后从征建昌,寻受命征台湾。1939年,二十三世索代庚参加二十八军征黑水,死于维谷。后民国政府未准承袭。1945年撤废,改编保甲,未改变土地制度,保留其收租权。解放后,其妇为汶川县协商会主任,子为县文教科长。
四川阿坝嘉绒藏族地区土司名。清顺治九年(1652),曲翊伸归附清朝,受封安抚使。后随军征藏,升宣慰使。乾隆十七年(1752),第十六世桑郎雍中,受命征杂谷之乱,后从征建昌,寻受命征台湾。1939年,二十三世索代庚参加二十八军征黑水,死于维谷。后民国政府未准承袭。1945年撤废,改编保甲,未改变土地制度,保留其收租权。解放后,其妇为汶川县协商会主任,子为县文教科长。
十六国时期汉国置。嘉平四年(314),汉主刘聪定百官,置丞相等七公,设辅汉等十六大将军。此称源于《资治通鉴》,然其所列有辅汉、都护、中军、上军、抚军(《晋书·刘聪》作“辅军”)、镇、卫、京、前、后、左
清政府在内蒙古丰镇、宁远地区设立的垦务机构。光绪八年(1882)设置,局本部在丰镇,掌管丰镇、宁远一带蒙地放垦事宜。十一年(1885)撤销,十五年(1889)恢复原属山西省布政使管辖。二十七年(190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辽置十二宫,下设抹里,撒里僧为承天皇太后※崇德宫下之一抹里。
旧时西藏地方法典之一。和硕特蒙古固始汗和五世达赖喇嘛阿旺罗桑嘉措管理藏事后,于清康熙十八年(1679)就原有法典※《十三法》中删去“职官制度法”一条而成,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即“吾者野人乞列迷等处诸军万户府”(1047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哈克三所。永乐四年(1406)二月,木伦河野人首领马儿张等来朝,命以其居地置所。据考在今黑龙江省通河县附近。
即“鹤公祠”(2538页)。
唐代南诏兵器名。又称浪剑、浪川剑。因三浪诏所制者最精利,故名。南诏贵族和平民皆将其悬挂腰间,作为战斗及防身武器。制造时锻生铁,取进汁,如是者数次,烹炼之。剑成,用犀角、黄金装饰镡首。
地名、县名。位于云南省西南边陲,在库杏河与南锡河之间,东邻澜沧,南接孟连,西、北与缅甸相临。唐代属南诏辖地,元时属木连路军民府,明清属孟连长官司,清末归镇边直隶厅管辖,1913年划入澜沧县。境内尽为南
即“固姑冠”(14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