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社会有关债务清偿和人身抵债的规定。(1)凡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死后妻子不负责清偿。(2)凡父亲借钱,死后由儿子清偿,但只付本,不付息。(3)凡借钱时未言明利息,时间过长,债主索利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嚷酩啰”。掌管钱谷征收、转运和仓库出纳。都转运司属中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6正使、8承旨、8都案、10案头。各边中转运司属下等司,分别设2或4正使,2、4或6承旨
唐代学者。祖籍大食国(指阿拉伯哈里发帝国)人。唐时,随父经商留居中国,可能定居岭南(今广州)。研习汉族文化,有文才。获曾任岭南节度使之大梁连帅范阳公卢钧之赏识,于唐宣宗大中元年(847)被举荐上京,由
?—1767清代新疆哈密维吾尔族王公。又译玉素甫、玉素卜、玉素富、岳素布等。札萨克固山贝子※额敏长子。乾隆五年(1740),袭镇国公爵。十年(1745),晋固山贝子。二十年(1755),率所部兵从清军
见“荫免田”(1602页)。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
见“土河”(63页)。
①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号噶尔玛岱青和硕齐。绰罗斯氏。※巴图尔珲台吉弟墨尔根岱青长子。康熙年间屡遣使向清廷纳贡,获厚遇。因部落繁盛,势力较大,二十二年(1683),清廷允其贡使与噶尔丹、阿玉奇等各部
见“秃河卫”(1083页)。
见“迈达哩胡土克图”(7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