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则
藏语音译,意为“能贯彻教义者”。藏传佛喇嘛教格鲁派(黄教)寺院中一种特殊贵族僧官。以捐纳取得特殊地位,可不通过考试手续担任寺内各种职务。分3种级别:温群则,属寺一级;扎仓群则,属扎仓一级;康村群则,属康村一级。凡群则学经期满10年以上者,准许提前考取格取(一般僧人需有20年之资历)。其服饰亦别于一般喇嘛。在寺院内享受与其身份相称之一切特权,豁免例行大小差役。
藏语音译,意为“能贯彻教义者”。藏传佛喇嘛教格鲁派(黄教)寺院中一种特殊贵族僧官。以捐纳取得特殊地位,可不通过考试手续担任寺内各种职务。分3种级别:温群则,属寺一级;扎仓群则,属扎仓一级;康村群则,属康村一级。凡群则学经期满10年以上者,准许提前考取格取(一般僧人需有20年之资历)。其服饰亦别于一般喇嘛。在寺院内享受与其身份相称之一切特权,豁免例行大小差役。
书名。清末杨景升纂。8卷。首列图5,次序7篇,次凡例,次目录。卷一:历史、政绩录、兵事;卷二:选举、耆旧、列女;卷三:地理、森林、户口、水利、贡赋;卷四:动物、植物、矿物;卷五:商业、实业、风俗、宗教
古地名。秦时南海郡治所。秦末至汉初,为南越国都(在今广州境),三国吴时改广州。汉以来,一直为外商海舶凑集之地。今有番禺市,是近年番禺县改,在广州市附近。
官署。明洪武年间(1368—1398),为平定东北故元割据势力和控制东北蒙古内侵,特在大宁建立基地,戍兵屯田,设驿站,加强军事力量。洪武二十二年(1389)五月,明军在击溃捕鱼儿海(今贝尔湖)元主脱古
清代诗人、书画家。字子畴,江苏江宁(今南京市)人。回族。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优贡。同治(1862—1874)间,官知县,累迁内阁侍读。性兀傲,不能谐俗。喜经史、善诗文、工书法。书承唐代颜真卿,尤
见“乌秅”(329页)。
见“比丁”(188页)。
明代东蒙古右翼鄂尔多斯部领主。明人以部名称之为阿尔秃厮。为保持异姓领主的权势,极力反对达延汗统一蒙古。正德(1506—1521)初,与永谢布领主亦不剌谋杀达延汗次子、新赴任的右翼济农(亲王)乌鲁斯博罗
即“阿答里急”(1229页)。
清朝律令。道光十八年(1838),为移住青海湖周围“番族”而制定。共8款:一、遵界址住牧,不准侵占别族地土。二、番民外出打牲,百户百长须严加管束。三、宜照现在清查户口住牧,不得再引玉树“番众”进驻。四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班禅香日德寺”、“班禅行辕”。在青海都兰县香日德镇近郊。清代前期,香日德地区之香加蒙古族,为班禅属民,该地为班禅商上堪布住牧地。清乾隆四十四年(1779)初建。分2处:一处为宗教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