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奴隶社会诺伙家支的头人之一。 详见“家支头人”(1947页)。
藏语音译,又称“本芒哦协”,原意为“官民相识”。解放前西藏藏北牧业区一种内差名称。约始于1945年。支差者依贫富分为5等:“达秀阿妈”(支差组的首户)、“达宝”(支差组的次等户)、中等户、中下等户及下
元代乌思藏地方万户之一。又作塘万户、塘波且巴万户,《元史》有汤卜赤八(千户)。世祖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命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二十
见“兀惹”(107页)。
地名。在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松潘县西部。1935年8月中国工农红军长征途中,党中央在此发布“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即“八一宣言”),提出“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号召,中共中央还于此召开政治局会议,
旧时西藏则拉宗藏传佛教宁玛教派(红教)寺庙。位于今※米林县南部、纳玉河沿岸的山坡上。为藏族著名的香巴噶举僧人汤东杰布(1385—1464)所创建,伊始属噶举派(白教)寺院。相传汤东杰布应珞巴族首领之邀
见“长白山”(365页)。
见“穆伦德克汗”(2560页)。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土司衙门官吏。由※吉松二人轮流担任,一年一换。为土司下最高一级官吏。奉土司之命,管理土司领地内的政治、经济、军事等事务。改土归流后,改称“保证”。其公署设在土司官寨内,遇
见“王甲部”(20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