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撒长官司
明代云南土司名。麓川故地。明朝“三征麓川”时,兵部尚书王骥于正统七年(1442)令其把总况本驻守,后升为长官司,治所即今云南陇川县西北腊撒。况氏以“况”字不吉祥,遂改姓盖,遂为盖氏世袭。清初废为勋庄。康熙三十一年(1692)复置。雍正二年(1724)复废。归入腾越州。乾隆三十四年(1769)复置。民国二年(1913),改设弹压委员,由陇川兼领户撒、腊撒。五年,改设行政委员,户撒归干崖,腊撒归勐卯,今属陇川县。户撒、腊撒相毗连,主要居民为阿昌族,约占总人口二分之一。
明代云南土司名。麓川故地。明朝“三征麓川”时,兵部尚书王骥于正统七年(1442)令其把总况本驻守,后升为长官司,治所即今云南陇川县西北腊撒。况氏以“况”字不吉祥,遂改姓盖,遂为盖氏世袭。清初废为勋庄。康熙三十一年(1692)复置。雍正二年(1724)复废。归入腾越州。乾隆三十四年(1769)复置。民国二年(1913),改设弹压委员,由陇川兼领户撒、腊撒。五年,改设行政委员,户撒归干崖,腊撒归勐卯,今属陇川县。户撒、腊撒相毗连,主要居民为阿昌族,约占总人口二分之一。
见“元修”(227页)。
清加强统治青海蒙古之条款。雍正二年(1724),青海蒙古和硕特部罗卜藏丹津之乱平定后,抚远大将军年羹尧奏准施行。主要内容有6方面:一、不准青海蒙古人自称盟长,并扰累番众。二、不准和硕特部兼并喀尔喀、辉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此卫《满洲源流考》所记与永乐四年(1406)八月设置之札木哈卫、五年正月设置之撒只剌河卫均称作色珠伦或色珠伦河卫。
书名。简称《三云考》。明朝都御史王士琦辑。据书中内容推测,约成书于万历四十二年(1614)以后不久。全书分四卷:(1)安攘考。以年表形式简述三云地区(云中、云东、云西,即今土默川一带)自周显王三十六年
即“弘吉剌”(644页)。
一译勺哇绕。土族语音译,意为“常家户族”。因当时地以常姓为正支而得名。汉语即“土户家”,参见“土族”(63页)。
见“宝丰社”(1522页)。
新疆塔吉克族民族乐器之一。塔吉克语音译,弹拨七弦琴。以杏木制成,形制比※热朴甫大。也是以羊肠线为弦,没有品,定弦多为#D1#FBB#FBB (从里到外)。音调低沉,不常用。据说它是代表“胡大”的声音。
见“完颜吴乞买”(1164页)。
粟末靺鞨大氏在建立渤海国前曾保据之地。《旧唐书·渤海传》:粟末靺鞨首领大祚荣率众击败李楷固所统唐军后,“东保桂娄之故地,据东牟山,筑城居之”。《新唐书·渤海传》则谓据“挹娄之东牟山”,并言时在高丽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