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崇拜
原始宗教形态之一。远古时代,由于生产力极其低下,人类的科学知识极其贫泛,无从理解其生存的世界和人类自身的生理机能,认为给人类提供生存环境而又时刻威胁其生存安全的各种自然物和自然力,具有生命、意志和超自然的力量,逐渐形成最早的宗教观念和简单的崇拜仪式。在原始宗教中,自然崇拜是产生时间最早,延续的时间最久,涉猎范围最广的一个领域。直到进入文明社会后的相当长时期内,一直保留下来,影响人们生活和思想文化各个方面。自然崇拜的范围极其广泛,原始人对天、地、山、河、日、月、星辰等自然物,风、雨、雷、电、火等自然力及飞禽走兽和各种植物,认为各有其不可抗拒的灵魂并加以崇拜。由于自然环境和生产生活方式不同,不同地区和民族所崇拜的对象各不相同。对于天穹、太阳、月亮的崇拜,在世界各地十分普遍。居住沿江河和沿海地区的民族,都崇拜河神和海神;居住在山区的狩猎民族对山神的崇拜尤为突出。在我国蒙古、哈萨克、柯尔克孜等游牧民族及鄂温克、鄂伦春等北方游猎民族中,对火神的崇拜占有重要地位。上述各类自然神灵,均居平等地位,互不统属。基于对大自然既恐惧又祈求的愿望而创造的各种自然神灵,均有喜(善)、怒(恶)等不同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