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吧>历史百科>民族起源>蒙古律例

蒙古律例

书名。清政府为维护和巩固对内蒙古的统治,在蒙古族习惯法的基础上制定的一套法规。崇德八年(1643)初颁,乾隆六年(1741)重订,六十年(1795)再次增订,以蒙、满、汉3种文字刊印颁行。共12项,209条,其中官衔24条,户口、差徭23条,朝贡9条,会盟、行军13条,边境卡哨17条,盗贼35条,人命10条,首告5条,捕亡20条,杂犯18条,喇嘛例6条,断狱29条。整个法规,对蒙古王公贵族的封建持权,规定极详,保护甚力,其过失处分一律从轻;而对牧民应承担的封建义务,则规定极为苛细。过失罪(包括对王公台吉的语言诽谤罪)罚一律严,是一部维护封建统治的法规。

猜你喜欢

  • 上位使者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仅见于《新唐书》,为高句骊国十二级“大官”中第七级官名,位于※“大兄”之下,※“诸兄”之上(《北史》等载七至九级官名为※太大使者、※大使者、※小使者)。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

  • 苗歌

    苗族民歌。流行地区较普遍。唱时用真声,略带朗诵形式。贵州东南地区也有的采取边唱边讲述的形式。歌的曲调分古歌、情歌、飞歌(或大歌)、丧歌及祭祀歌,各具特点。古歌浑厚、拍节分明。情歌旋律优美,一般低声对唱

  • 陈甫

    见“耶律庶箴”(1320页)。

  • 阿拉木札木巴呼图克图

    见“盆苏克丹津呼图克图”(1706页)。

  • 阿崩布如

    见“升得”(362页)。

  • 七屯城

    见“伊循城”(806页)。

  • 甘珠尔

    藏文大藏经的两大组成部分之一。藏语音译,“甘”意为“佛语”或“佛的教训”;“珠尔”意为“翻译”。总意为“佛语部”或“佛教诫部”,直译为“一切佛经的译文”,又称“正藏”,通称“经部”。内容主要为佛释迦牟

  • 满洲

    ①族名。满族的旧称。从16世纪30—40年代开始。以建州三卫女真为核心,吸收扈伦四部女真为主体,兼收东海各部女真及其他民族,在统一战争和八旗制度完善过程中形成。后金天聪九年(1635),皇太极下令改旧

  • 乌重胤

    761—827唐朝宰相。字保君。先世本为乌洛侯国胡人,初以国为氏,徙张掖后,始改乌姓。一说其先出自姬姓,黄帝之后。河东将乌承玭子。少为潞州牙将,后任都知兵马使。元和五年(810),以擒暗通王承宗之昭义

  • 白山派

    中国伊斯兰教派之一。又称“白山宗”、“白帽派”。17世纪初年起流行于新疆。始祖玛哈图木·阿杂木长子穆罕墨德·伊敏(伊禅·卡兰)和卓。相传早年在新疆阿图什北面柯尔克孜族地区布教,徒众喜冠白帽,故称。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