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饮食禁忌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进食时不得将已入口之食物吐出,据约翰·普兰诺·迦宾尼《蒙古史》载,如果这样做了,就要在帐幕下挖一个洞,将人从洞里拖出来杀死;也不得将酒、乳等饮料倾出器皿,否则就会招致雷电将牲畜击毙;接人所授肉不得以左手,骨髓在被吸尽之前,不得将骨头丢弃,等等。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进食时不得将已入口之食物吐出,据约翰·普兰诺·迦宾尼《蒙古史》载,如果这样做了,就要在帐幕下挖一个洞,将人从洞里拖出来杀死;也不得将酒、乳等饮料倾出器皿,否则就会招致雷电将牲畜击毙;接人所授肉不得以左手,骨髓在被吸尽之前,不得将骨头丢弃,等等。
见“盆苏克丹津呼图克图”(1706页)。
西域古河名。见《元史·耶律希亮传》。清《西域图志》作玛纳斯郭勒,《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作玛纳斯河,《水道提纲》作马那思河。准噶尔语音译,“玛纳”意为“巡逻”,“斯”意为“人”。以“滨河有巡逻者”得名。
参见“英义建功毗伽可汗”(1339页)。
明代羌族部落名。主要分布今阿坝藏族自治州汶川县草坡乡一带。正统七年(1442),攻汶川,夺取寒水土巡检印信。隆庆二年(1568),又杀寒水土巡检高茂林,掳男女百余人,曾一度自封宣慰司。万历(1573—
唐代吐蕃职官名。简称“三执”,音译“岑松”。据《德乌佛教史》载,“三执官”例由达氏、娘波氏、垂特氏贵族分任,其职能是:达氏掌管帐篷业,娘波氏掌管铁业,垂特氏掌管禽类业。《贤者喜宴》仅载达氏掌帐篷业,余
古族名、古国名。古代越族一支。《汉书·货殖传》颜师古注引孟康曰:“干越,南方越别名也”。分布在荆楚和吴越之间的滨湖地区,即今之安徽、江西及江苏比邻地带。西周时已与中原华夏族有密切往来,并建立方国。善造
约1688—约1759清代回族诗人。字图南,号南村。云南昆明人。明代回族诗人孙继鲁六世孙。康熙四十七年(1708)举人,官山东泗水县知县,有治声。自负不群,以诗古文辞见重於世。著《少华集》2卷,《锦川
书名。蒙古编年史,一作“宝罗尔·托里”。3卷。19世纪前期成书。第一卷论述佛教的世界观和印度佛教;第二卷论述汉地和西藏佛教;第三卷论述蒙古的历史。该书主张国家统一,反对厄鲁特蒙古※噶尔丹、※阿睦尔撤纳
?—1641清初将领。满洲镶红旗人。瓜尔佳氏,世居安楚拉库地方。明万历二十六年(1598),努尔哈赤遣将征瓦尔喀安楚拉库时,归附。后金天命六年(1621),随军克明辽东,授游击世职。天聪三年(1629
1912年,沙俄策动呼伦贝尔“独立”;1915年11月6日又胁迫袁世凯政府签订※《中俄关于呼伦贝尔之协定》,承认呼伦贝尔为“特别区域”。俄国十月革命后,沙俄政权覆灭,呼伦贝尔上层于19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