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吧>历史百科>民族起源>逃人法

逃人法

清代惩处八旗内逃亡者及失察官员、窝主等的法律。例定凡逃亡事出,该管人员须于法定日期内呈递“逃牌”,上书逃人姓名、年貌、旗籍、服色及逃亡日期、次数、有无携带军器等。超限或隐匿不报者,系官罚俸、降级,系常人则以鞭责。(1)旗下奴仆(满语阿哈)逃亡被抓获者,有单颊刺字、双颊刺字、鞭打、枷号、发往吉林等处给披甲人为奴等处分。(2)正身旗人逃亡,有鞭枷、发往黑龙江等处当差之分。(3)乾隆二十六年(1761)定,额鲁特新附者逃亡,一经捕获即行正法。 (4)康熙十二年(1673)定,八旗官员逃亡者,革职交刑部治罪。以严刑峻法惩治逃亡及其违法者之制早已行之。顺治十二年(1655),左都御史屠赖曾奏:“逃人三次始绞,而窝主一次即斩,又将邻佑流徙,似非法之平也。”(蒋良骐《东华录》卷7)顺治六年(1649),靖南王耿仲明因所部天祐军中窝藏逃人事发,畏罪自缢死于江西吉安军次。

猜你喜欢

  • 阿岱

    ?—1639清初将领。世居喀尔喀蒙古。姓鄂尔果诺特。天命年间(1616—1626),归附后金,隶蒙古正黄旗,授三等轻车都尉世职。天聪元年(1627)正月,授参领。驻守伊兰布哩瑚,数破明军,晋二等轻车都

  • 王会图

    见“黠戛斯朝贡图”(2587页)。

  • 金莲

    见“旱金莲”(1079页)。

  • 阿乞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所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作阿奇卫,并说清代阿奇噶珊,在宁古塔(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北尼满噶珊之北,与穆克图哩山、实尔固辰噶珊相近。

  • 牟黑

    宋代邛部川蛮(大路蛮)首领。属乌蛮。率部居今四川越西县东北部,为黎州大渡河南邛部川山前山后百蛮都鬼主。庆历四年(1044),遣将军阿济等339人贡马210匹、犛牛1头、大角羊4只、犀株1件、莎罗毯1件

  • 踏犁共耕队

    旧时壮族民间传统共耕组织。流行于桂西北、桂西等地。每年春正月至三月间,各村寨的年轻妇女和姑娘们便自动组织起来,自带踏犁和午饭,约定轮流到各家地里干活,直到把每个队员的地犁完为止。自愿结合,不带强迫性质

  • 嵬名浪遇

    ?—1073西夏大臣。党项羌族,本姓拓跋氏。景宗李元昊族弟。熟知兵事,谙习边务。于毅、惠两朝俱掌国政。惠宗李秉常时官都统军。以不随附梁太后,于夏天赐礼盛国庆三年(1072)七月被罢官,并徙其家属。居家

  • 段晖寿

    即“段寿辉”(1697页)。

  • 术不姑国大王府

    见“术不姑”(490页)。

  • 坤不刻

    契丹语,意“鬼风”。按契丹习俗,凡遇旋风,双眼闭合,用鞭向空中打49下,口念7声“坤不刻”,以禳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