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勒欢卫
见“兀剌忽卫”(111页)。
见“兀剌忽卫”(111页)。
藏语音译,意为“内相”。吐蕃主管内政之官。有大、中、小之别。详见“曩论掣逋”(2589页)、“曩论觅零逋”(2589页)及“曩论充”(2589页)。
元法令类编。何荣祖奉命编纂。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颁行。元初沿用金《泰和律》,至是始有自纂的法典。是以当时陆续颁行的各种法规为依据,按一般法典体裁和行文格式编写,并加以分类编次而成的,全篇分为公
元明清时土家族土司。元置,有上、下桑植宣慰司之分。明洪武七年(1374),合二司为一,仍旧称,授向思富为宣慰使。治所位于今湖南桑植县西北。嘉靖至隆庆年间(1522—1572),土司官民曾为御倭做出重要
参见“峒僚”(1646页)、“峒”(1646页)。
见“阿里麻里”(1224页)。
渤海王国属部首领。唐元和四年(日本大同四年,809),随和部少卿高南容赴日告丧并聘问。翌年(日本弘仁元年)四月,事毕返归,途中于五月独脱身留越前国,被日方安置越中国给食,并派史生羽栗马良与司语生等从其
?—1743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一译苏尔札、素尔扎。博尔济吉特氏。西藏※拉藏汗次子。康熙五十六年(1717),以准噶尔部大策凌敦多布进犯西藏,随父率兵抵抗。兵败,退守布达拉宫。因噶卜伦沙克都尔扎布
见“耶律雅里”(1321页)。
483—515北魏皇帝。499—515年在位。鲜卑元氏(拓跋氏)。高祖孝文帝※元宏次子,母为司徒公高肇之妹,一说属高句丽人。太和二十一年(497),定为皇太子。二十三年,即帝位于鲁阳(今河南鲁山县)。
见“梅伦章京”(197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