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虏节要
书名,亦称《金国节要》,宋张汇撰,凡3卷。张汇自金降宋,记金朝见闻。起宣和末,止于绍兴十年,共16年事。此书已佚。《三朝北盟会编》中有大段引文多处,从中可窥见此书内容之一斑。
书名,亦称《金国节要》,宋张汇撰,凡3卷。张汇自金降宋,记金朝见闻。起宣和末,止于绍兴十年,共16年事。此书已佚。《三朝北盟会编》中有大段引文多处,从中可窥见此书内容之一斑。
见“马九皋”(160页)。
①始于宋代,即官员俸银之外的职田。 ②清政府按等级分配给新疆维吾尔族各级伯克作为俸禄的耕地。乾隆年间(1736—1795),三品阿奇木伯克给地200帕特满,七品伯克给地30帕特满。嘉庆朝(1796—1
纪传体断代史书。元朝官修,以脱脱、阿鲁图为都总裁官,揭傒斯、张起岩、欧阳玄等为总裁。135卷,包括本纪19卷,志30卷,表4卷,列传73卷,另附《金国语解》1卷,近100万字。元世祖曾诏修辽、宋、金三
贵州古地古河考证。1篇。清莫与俦(1762—1841,字犹人,贵州独山人,布依族)撰。内容详考古牂牁国、牂牁江和牂牁郡的来源、出处及地望。作者主张春秋齐桓公(前685—前643)时已有“牂牁国”,根据
书名。十六国时期后赵中大夫傅彪、贾蒲、江轨撰。晋太兴二年(319),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羯人石勒,自称大将军、大单于、赵王,建赵国,史称后赵,为十六国之一。建国后,仿两汉、魏晋之制,命撰
见“麻书土司”(2099页)。
?—1765清乾隆年间乌什起义首领。维吾尔族。乌什人。乌什起义首领赖和木图拉之父。初为乌什四品伯克。乾隆三十年(1765)二月,子赖和木图拉因不堪乌什办事大臣素诚、阿奇木阿布都拉凌虐,组织暴动。因恐事
宋代云南大理国(后理国)大臣。白族。大理人。※高泰明孙,高明量子。幼孤。及长,娶大理国王女成宗。初继其父为威楚(今楚雄)领主。宋高宗绍兴六年(1136;一作十七年,1147;或作徽宗宣和元年,1119
西燕段随年号。386年,凡1年。
1622—1655清初武官。满洲镶蓝旗人。爱新觉罗氏。贝勒穆尔哈齐之孙,镇国公韩岱长子。顺治二年(1645),封奉恩将军。六年(1649),封三等辅国将军。八年,晋封辅国公。十二年二月卒,谥悫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