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0清代西藏贵族。藏族。七世班禅丹白尼玛之父。后藏白朗宗吉雄谿卡贵族。乾隆四十七年(1782),其子被确认为呼毕勒罕(转世活佛)后,于五十三年(1788),清高宗赐以公爵称号,赏戴花翎。五十五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宣城卫。永乐十一年(1413)设,《明实录》记十二年(1414)九月乙酉,误。宣德三年(1428),来朝贡方物。治所在今黑龙江省富锦县。
狍皮上衣。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是鄂伦春人旧时的传统服装。用五六张夏季或初秋带毛的狍皮(俗称“红杠子”)制作,五六天制成,一般能穿二三年。式样与短的※“苏恩”相同,春夏秋
1628—1703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钮祜禄氏。尚书彻尔格子。初任侍卫。顺治十七年(1660),授兵部督捕侍郎。十八年,擢工部尚书、议政大臣。康熙三年(1664),授镶黄旗蒙古都统。八年(1669
元代驿站名。为大都(今北京)至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的西路驿道。是大都至上都4条驿路之一。全程1095里。其线路从大都出发,途经大口(今海淀北境)、黄堠店、皂角(约今太平庄)、龙虎台、棒槌
见“仳俚伽帖木儿”(815页)。
高车副伏罗部贵族。首领阿伏至罗堂弟。北魏太和十一年(487),随从兄率部10余万落,击退柔然追兵,西迁到车师前部(今新疆吐鲁番交河故城一带)西北,建高车国,奉从兄为“候娄匐勒”(意为“大天子”)统北部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又译哲坡伯克、哲百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制作军服,修造兵械,为哈喇都官伯克副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渤海国宗王、大臣。末王※大諲譔(906—926年在位)时,官工部卿。后唐同光三年(高丽国太祖天授八年,925)九月,与礼部卿大和钧等率渤海民百户亡命高丽,次年一月,渤海国亡(一说在国亡后始投奔)。
毛南族传统风味食品。毛南语称“腩酸”、“瓮煨”、“索发”。流传于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及邻县毛南族聚居区。毛南人“百味用酸”,此三味食品最受欢迎。“腩酸”即酸肉,将猪肉或牛肉切成薄片,盐渍两三天,与蒸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