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王系
吐蕃王朝末代赞普朗达玛四世孙赤德尼玛衮西逃阿里,繁衍生息,世代占地为王,史称阿里王系。后,其三子,又各据一方,三分其地:长子日巴衮据芒域(今拉达克),是为拉达克王系。次子扎喜德衮据布让(今西藏普兰),成为当地首领。三子德祖衮据扎不让(今西藏兰达),建古格王朝。
吐蕃王朝末代赞普朗达玛四世孙赤德尼玛衮西逃阿里,繁衍生息,世代占地为王,史称阿里王系。后,其三子,又各据一方,三分其地:长子日巴衮据芒域(今拉达克),是为拉达克王系。次子扎喜德衮据布让(今西藏普兰),成为当地首领。三子德祖衮据扎不让(今西藏兰达),建古格王朝。
东汉时烧当羌首领之一。※滇吾子,※迷吾弟。东汉元和三年(公元86年),与兄迷吾举兵反汉。秋,入陇西(治今甘肃临洮)界,遭郡督烽掾李章追击,被俘,将送郡府,其声言:“独杀我,无损于羌。诚得生归,必悉罢兵
契丹族敬祭的祖神。详见“青牛神”(1279页)。
明代四川藏区部落名。居今四川松藩境。洪武十四年(1381),明朝在其地置白马路簇长官司,任命当地部落首领为长官司长官,治理部落大小事务。宣德三年(1428),故长官子霍则派人入朝贡马,赐以钞、彩币表里
①古族名。唐宋时部分傣族先民之他称,始见于唐。樊绰《蛮书》,因其俗“以金镂片裹其齿”为饰,故名。分布于唐代南诏的永昌(今保山、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及临沧一带)、开南(今云南景东以南一带)二节度境内。明
经营印票生意的商号。清代蒙古王公札萨克向高利贷者借款,所出借据,盖有王公、旗署的官印,称为“印票”。经营此项生意的商号向借贷者赊销货物或借贷银两时,不由赊货或贷款者本人出借条或借据,而由旗的王公札萨克
1894—1989民族学家、藏学家、历史地理学家。字筱庄,四川南充人。出生于农民家庭。早年得张澜先生资助,考入北京农业专门学校本科就读。1929年,应胡子昂先生之邀,首次赴西康考察,足迹遍及康定、丹巴
清官署名。为理藩院下属机构。初为柔远司,继改旗籍司,乾隆二十九年(1764)改为典属司。掌管外札萨克各部旗疆域、封爵、会典、军旅、驿递、蒙藏各地喇嘛及恰克图贸易等事。为管理西藏事务,特设驻藏大臣两人,
见“兀慎”(107页)。
藏语“mang po rje”之音译,意为“众人长者”、“众人之王”或“众人之尊者”。系对吐蕃地方领袖人物的尊称,后成为人名组成部分。在唐代吐蕃大臣中多见有此称谓,冠于名前,以示其尊。亦有专以此为名者
地名。见“胪滨府”(17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