雉葛王
即“烽上王”(2106页)。
即“烽上王”(2106页)。
宋代南宁州首领。南宁州人。雍熙二年(985)八月,自称权南宁州事蕃落使,遣牂柯诸州首领赵文桥率族众百余人入朝贡方物、名马,并献后蜀孟氏所给符印。太宗授以归德将军、南宁州刺史。端拱二年(989),贻书五
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即今新疆阿克苏县南浑巴什。清代为阿克苏所属回庄,设有军台(军方驿站)。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穆瑚埒卫。正统(1436—1449)后设。清代穆瑚埒河在宁古塔(治今黑龙江省宁安县)境内。《满洲源流考》将永乐六年(1408)二月所设木忽剌河卫亦称作穆瑚埒河卫。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又作“挞撒”。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皆置有瓦里。达撒为辽世宗※积庆宫下之一瓦里。应天太后※长宁宫、承天太后※崇德
吐谷浑良马名。青白色相杂的骏马称骢。产于青海湖一带。史载:吐谷浑国“出良马”,“吐谷浑尝得波斯草马,放入海,因生骢驹,能日行千里,世传青海骢”,即南北朝、隋、唐时期,居于青海之吐谷浑人,以中亚波斯(今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军民事务。下辖宣慰使司都元帅府3,吐蕃等处为其一,秩从二品,置宣慰使5员。治河州(今甘肃临夏)
?—1643清初官员。居翁牛特部。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初为察哈尔部宰桑。天聪八年(1634),林丹汗兵败后,与多尔济塔苏尔海谋降后金。同年,皇太极征明,至波硕兑,与多尔济塔苏尔海等五宰桑丁壮700余
参见“阐”(2105页)。
傣语义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管象官,管理象的饲养和使用,兼“宫庭”会计。地位次于“四大怀朗”(官名),为“八大卡贞”(官名)之一。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二十田级”,领有
行政区划名。明置。元代以前称都云,五代楚时置州,元置县。明洪武十九年(1386),置安抚司。二十九年(1396)改为军民指挥使司,属四川。永乐(1403—1424)时,改隶贵州。弘治七年(1494)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