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料令”(1944页)。
?—前299战国时中山国国王。单称“”。白狄鲜虞人,姬姓。※中山王子。周赧王七年(前308),父卒,嗣王位。在圆壶上刻以悼辞,以纪父功,并将圆壶、大鼎、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托毛公贝勒旗。雍正三年(1725),封辅国公索诺木达什次子诺尔布朋素克为札萨克,建旗。下设4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青海湖东岸。东至贺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
见“一公城”(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区官名。维吾尔语音译,意为“巡视卡伦的人”。管理在卡伦供差的维吾尔族农民。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
辽天祚帝耶律延禧年号。1121—1125年,凡5年。
元代吐蕃官员。地理志学家。女真蒲察氏人。初,元世祖以为论黄河之源者,皆以汉代张骞、唐代刘元鼎之说为据,然2人皆不能直抵其处而究其极,以都实曾三入吐蕃,兼悉数种语言,遂授为吐蕃等处招讨使,秩正三品,往探
健身药物名。主要产于吉林、辽宁、黑龙江。清代于参山周围各隘口例设卡伦,严缉汉民人等私采。初以八旗满洲兵丁分山刨采,后亦以内府三旗打牲乌喇满洲牲丁、王公府壮丁、勋旧大臣家丁分采。雍正(1723—1735
720—794唐代佛教高僧。原籍西域。后因祖父徙居扶风郡凤翔(今陕西凤翔县),遂称凤翔人。俗姓石。至性悬解,明智内发,大璞不耀。30岁时入蜀,谒无相大师,利根顿悟,深得大师器重。后德充慧广,郁为禅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