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旺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实弟长子。康熙五十八年(1719),袭札萨克一等台吉。雍正九年(1713),随清军击准噶尔兵于苏克阿勒达呼。十年,随额驸策棱战准部军于额尔德尼昭(位于鄂尔浑河畔),据险奋击,斩获甚众,以功封辅国公,赐双眼孔雀翎。乾隆十九年(1754),驻防鄂尔海喀喇乌苏。二十一年(1756),受命赴科布多(今蒙古国吉尔格朗图)督理驿务。二十二年,以病罢职。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实弟长子。康熙五十八年(1719),袭札萨克一等台吉。雍正九年(1713),随清军击准噶尔兵于苏克阿勒达呼。十年,随额驸策棱战准部军于额尔德尼昭(位于鄂尔浑河畔),据险奋击,斩获甚众,以功封辅国公,赐双眼孔雀翎。乾隆十九年(1754),驻防鄂尔海喀喇乌苏。二十一年(1756),受命赴科布多(今蒙古国吉尔格朗图)督理驿务。二十二年,以病罢职。
景颇语音译,意为“叫寨子的人”。系指过去景颇族村寨中负责传达山官命令和通知有关全寨公共事务的人。到了给山官或傣族土司出负担时,就在全村寨各处呼喊;某家盖房需要大家帮助,也由他负责通知。山官划出若干水田
?—1778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旺舒克次子。雍正六年(1728),袭札萨克一等台吉。八年(1730),受命督运科布多军粮。九年,解运马匹赴巴里坤。继随亲王策凌额驸等
见“伊希卡噶”(807页)。
官名。清代在四川、甘肃等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土官,以当地头目充任,秩正五品。颁给印信、号纸,有不颁发印信仅给号纸者。职责是守土安民,修职贡,供征调,维持治安,惩办抢劫、偷盗和不法者。拥有土兵,有事
见“乣而毕部”(1276页)。
1828—1864清咸丰、同治间广西贵县农民起义领袖。又名黄三。贵县覃塘青云村人。壮族。出身贫苦农民之家,为人刚直不阿,好打不平。咸丰二年(1852),在太平天国革命的影响下,在家乡覃塘设馆拜会,倡议
1106—1179金大将。本名挞懒。女真族。完颜氏。蜀王※完颜银术可子。年16,从军伐辽,常为先锋,授世袭谋克。太宗天会四年(1126),随父围太原。后拔太原,下河东诸州,攻汴京(今开封),皆有功。从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
汉代匈奴诸王之一。又作浑邪王。领昆邪部驻牧汉张掖、酒泉诸边郡一带。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与匈奴休屠王等同为汉骠骑将军霍去病击破,丧师数万,其子及相国亦被俘。惧单于问罪,与休屠王共谋欲附汉。旋因休
河名。古称若水,又称鸦砻江,亦名小金沙江,藏语曰“尼雅曲”。金沙江支流。在四川省西康界(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经石渠、甘孜、新龙至雅江,与源出巴彦喀拉山南麓之东源汇合,经冕宁东会安宁河,南流到渡口市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