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安抚司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置于元代,初称龙潭安抚司。治所位于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后明玉珍将其改为长官司。明洪武八年(1375),改安抚司。二十三年(1390)废。永乐四年(1406)复置,以田应虎充安抚使。嘉靖三十三年(1554),因安抚使黄俊贪暴妄杀抢劫,被捕,死于狱,子黄中被谪戍。清定鼎北京后,因归附早,被获准袭安抚使职。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咸丰县。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置于元代,初称龙潭安抚司。治所位于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后明玉珍将其改为长官司。明洪武八年(1375),改安抚司。二十三年(1390)废。永乐四年(1406)复置,以田应虎充安抚使。嘉靖三十三年(1554),因安抚使黄俊贪暴妄杀抢劫,被捕,死于狱,子黄中被谪戍。清定鼎北京后,因归附早,被获准袭安抚使职。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咸丰县。
见“商卓特巴”(2093页)。
参见“高皇歌”(1915页)。
即载淳(1844页)。
书名。宋司马光(1019—1086)撰。294卷, 《目录》、 《考异》各30卷。治平三年(1066)始撰,元丰七年(1084)成书,共历时19年。光,陕州夏县(今属山西)人,字君实,号迁叟,世称涑水
清代八旗制度下最低层旗人之称。清制规定,三年编审人丁一次,“每户书氏族、官爵,无职者曰闲散某。备载其父兄子弟、兄弟之子,及户下人”(乾隆《清会典》卷95)。盖户下人身家于旗籍内向无独立门户,而委附于主
1589—1652清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瓜尔佳氏。费英东第五弟。天聪四年(1630),同参领布尔堪率精兵百人略明边境,渡大凌河,俘获甚众。八年(1634),任参领。九年,擢正蓝旗都统。崇德元年(16
契丹部族名。据《辽史·国语解》:“北剋、南剋,掌军官名,犹汉南北军之职”。统和十二年(994),以※奚府二剋所辖民户分置2部,南剋部为其一。原民为所俘奴隶,时获释免,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
见“达卢骨部”(731页)。
见“牙鲁卫”(286页)。
见“诺木塔尔尼郭斡台吉”(19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