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
日俄战争结束后日本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又称《满洲善后协约》。日俄战争以日胜俄败而告终,通过《朴茨茅斯条约》沙俄将在中国东三省南部地区的侵略特权转让给日本。1905年12月(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日本强迫清政府签订《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共有正约三款,附约十二款。主要内容有:清政府承认俄国将旅大租借地、长春至旅顺的铁路以及与租借地、铁路有关的一切权利全部转让给日本;允许日本在奉天(今沈阳)、营口、安东(今丹东)划定界和经营安奉铁路;增开风凰城、辽阳、新民、铁岭、通江子、法库、长春、吉林、哈尔滨、宁古塔(今宁安)、珲春、三姓(今依兰)、齐齐哈尔、海拉尔、瑷珲、满洲里等十六个城市为商埠,允许外国人居住;允许日本在鸭绿江右岸采伐森林。这个条约不仅迫使清政府承认了日俄两国的分赃结果,而且丧失了更多的权益,使日本在中国东北的侵略势力大大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