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中正制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官制度。曹丕称帝后,采纳吏部尚书陈群建议,推行九品中正选官用人制度。具体做法是由中央政府选择朝廷中“贤有识鉴”的官员,按其籍贯兼任本州郡的大中正或中正官,负责察访散在各地与其同籍的士人。依照士人的门第、德才评定其品、状。品分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状是对士人德才行为的简短评语。吏部根据中正官呈报的品状,任用士人。品阶高的,官秩则高,反之则低。九品中正制实行的初期,尚能重视士人的德才行为,坚持“不计门第”、“唯才是举”的选官标准。及至魏末晋初,因中正官之职皆为世家大族所垄断,品评士人唯重门第家世,因之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九品中正制成为世家大族操纵政权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