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中折中
北宋召募商人入纳粮草等军需物资,折给酬价的制度。均始于太宗时。宋与辽、夏战事频繁,西、北二边运输困难,军需储积匮乏,乃召募商人输纳刍粟、羽毛、筋角、胶漆、铁炭、瓦木等物于指定之边防地点,而估价发给“要券” (又称交引),令其持券到京师、东南州军或河东盐池领取现钱或金银、盐、茶、矾、香药宝货等物,以充其值,名为“入中法”。后加推广,无论商人入纳刍粟或现钱或其他物品,也无论输于京师或其他州军,皆为“入中”。又于京师置折博仓,收受商人入中粮物而优其酬值,折合发给缗钱或茶、盐等货物,称为“折中”或“折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