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临时参议院
南京临时政府的最高立法机关。1912年1月1日以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的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按照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原则,立即着手建立临时参议院为最高立法机构。由各省代表会议致电各省都督府,请每省派遣参议员三人来南京,组织参议院。1月28日临时参议院正式宣告成立,各省参议员到会者四十二人,推林森为议长,王正廷为副议长,执行议会职权。参议员中资产阶级革命派三十余人,占全体议员的四分之三以上,立宪派不足十人。临时参议院是革命派起主导作用的立法机构,制订和公布了许多有利于革命和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法案,其中最重要的是1912年3月11日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袁世凯在帝国主义和各种反动势力的支持下窃夺革命果实,临时参议院于2月15日批准孙中山辞职,选举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20日选黎元洪为副总统。因袁世凯坚持拒绝南下就职,经过“建都之争”,革命派再次妥协,参议院决议准许袁在北京就职,4月5日临时参议院议决临时政府迁往北京。4月底临时参议院随政府北迁,于次年正式国会产生后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