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议局
清政府“预备立宪”期间在各省设立的地方咨询机构。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下诏“预备立宪”, 次年10月 (九月)谕令各省督抚在省会筹设咨议局,作为地方的咨议机关, “并为资政院储才之阶”。1908年7月(光绪三十四年六月)公布了《咨议局章程》和《议员选举章程》,并限一年内成立。各省议员名额不等,最多者如顺直(今北京及河北),一百四十名;最少者如吉、黑等省,仅三十名。选举资格有资历、功名、官职、财产等严格限制,广大群众被排斥于选举之外。章程规定咨议局“为各省采取舆论之地,以指陈通省利病,筹计地方治安为宗旨”,但要受督抚的监督而无监督行政之权,实际上只不过是地方大吏的咨询机构。1909年10月(宣统元年九月)各省咨议局成立,当选议员中资产阶级上层的政治代表立宪派占据多数,而且许多立宪派的头面人物被选为咨议局议长,如江苏的张謇、湖北的汤化龙、湖南的谭延闿等。咨议局的成立,为各省立宪派提供了合法的活动阵地,他们互相联络发动了三次大规模的国会请愿运动,进一步暴露了清政府伪立宪、真集权的阴谋。武昌起义后,各省咨议局在策动各该省独立、加速清王朝的覆灭中起了相应的作用。由于群众皆视咨议局为民意机关,因此它也为独立各省的立宪派投机革命、窃取革命政权提供了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