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会盟
为准备彻底解决噶尔丹叛乱和进一步加强对内外蒙古、特别是对喀尔喀蒙古的管理,清政府于康熙三十年(公元1691年)五月,举行了历史上有名的“多伦会盟”。康熙帝答应喀尔喀蒙古贵族的请求,同意在喀尔喀蒙古三部实行盟旗制度,编为左中右三路,划分为三十四旗,在行政管理上与内蒙古同例。除保留喀尔喀蒙古封建主原来汗号外,对蒙古贵族旧有的济农、诺颜等称号,一律改为清王朝的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台吉等封爵。会上还表彰和奖赏了在平叛中有功人员。多伦会盟进一步加强了内外蒙古同清中央政府的关系,使噶尔丹叛国分裂势力在政治上日益孤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