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大租地条约
俄国强租旅顺大连的条约。原称《中俄会订条约》,又称《中俄会约》,1898年3月27日(光绪二十四年三月六日)总理衙门大臣李鸿章与俄国驻华代办巴布罗福在北京签订,主要内容:俄国租借旅顺口、大连湾及附近水面,租期二十五年,期满经两国相商,仍可延长;俄国享有租借地内行政权;旅顺口只许俄国船只使用,俄国得在租界地内建造各种军事设施,大连湾除中俄船舰专用港外,其余地方可以开放通商;俄国享有修筑中东铁路支线的特权;租界地以北设立——“中立区”,行政由中国管理,但界内铁路矿山和其他工商利益不得让与他国。5月7日(闰三月十七日)又在彼得堡签订《续订旅大租地条约》六款。次年,沙俄将租界地改为“关东省”,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日俄战争后,沙俄将旅大让与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