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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维新

从1898年6月11日(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光绪皇帝下“明定国是”诏推行新政起,到同年9月21日(八月六日)慈禧太后发动政变之间的变法活动,共一百零三天,史称“百日维新”。新政的主要内容:政治方面,裁汰冗散官员;命大小臣工各抒谠论以备采择;命各省督抚保荐贤能;命遇有士民上书言事,都察院毋庸拆阅,并不得积压;命各省访查通达时务、勤政爱国能员;命各省督抚酌保使才,诏选宗室王公游历各国;命各部院删去旧制,另定简明则例,裁詹事府等六衙门,酌置散卿以议庶政;开懋勤殿以议制度。经济方面,命京师设立农工商总局,各省设农工商分局,振兴农工商业;奖励士民发明创造,颁布《振兴工艺给奖章程》十二款;命加紧修建芦汉、粤汉、沪汉各铁路,在京师设立矿务、铁路总局;命京师及各通商口岸设邮政分局;诏编预算,命户部将每年出入款分门列表,按月刊报。军事方面,陆军改练洋操;八旗汉军,均以新法训练;切实裁减旧军;各省力行保甲;举办团练;筹款添设海军,筹造兵轮。文教方面,自下科为始,废八股,改试策论,将经济岁科归并正科,此后考试,以实学实政为主,不凭楷法;将译书局改为官督商办;各地学堂广译外洋农务书籍;挑选学生赴日本留学;改时务报为官报;筹办京师报馆;创设京师大学堂,筹办铁路、矿务等专门学堂,兴办中、小学堂,各地书院及不在祀典之民祠改为学堂,等等。这些诏令,基本上是采纳了康有为等维新派人士的变法建议。康有为等的建议,反映了中国资产阶级要求挽救民族危机、发展资本主义、实现君主立宪的愿望。当然,光绪皇帝并未能完全采纳维新派的意见。即使这些枝枝节节的改革,也遭到了以慈禧太后为首的封建顽固派的强烈反对。9月21日慈禧太后发动政变,扼杀了这场维新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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