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宪派
由戊戌变法时期的维新派(或称改良派)演变而来,是民族资产阶级上层和具有资本主义倾向的地方官绅的政冶代表。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使维新派感到欢欣鼓舞,为促使梦寐以求的宪政早日实现,积极展开活动,从此被称之为立宪派。立宪派的成员大体可分为国外和国内两个部分。在国外,以康有为、梁启超为首的一些维新派逃亡海外后,继续坚持改良主义路线,大肆宣传保皇,并在华侨中建立保皇会组织。他们对清政府的“预备立宪”充满希望,立即组成帝国宪政会、政闻社等团体准备回国参与宪政。但清廷未能忘怀戊戌旧事,不承认其合法地位,严禁他们回国活动。国内的立宪派则是一些资产阶级上层的代表人物和赞成君宪的地方官绅,其主要成员在戊戌时期也属于维新派。他们在政治上和经济上有一定的地位和实力,同清政府既有密切联系又存在矛盾。他们在国内各地具有相当影响,是清政府所要笼络的主要对象。他们为促使清廷早日实行宪政,也纷纷组成团体积极展开活动,如江浙有张謇、汤寿潜等组织的预备立宪公会,湖北有汤化龙等组织的宪政筹备会,湖南有谭延闿等组织的宪政公会等。这两部分立宪派暗通消息,互相策应。1910年(宣统二年)国内的立宪派曾连续发动了三次国会请愿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