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浏醴起义
清末同盟会策动的武装起义。1904年(光绪三十一年)华兴会发动长沙起义失败,次年会党首领马福益被捕遇害,加深了会党群众对清政府的仇恨。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湘、赣两省发生灾荒,两省交界的萍、浏、醴地区灾情尤重,米价飞涨, 民情激愤,人心不稳。是年同盟会派刘道一、蔡绍南从日本回湘宣传革命,联络会党与军队,准备发动起义。刘道一在长沙主持全局,蔡绍南赴萍乡联络各地会党组织‘洪江会’山堂,推龚春台为大哥,拟于年底清官署封印时发动起义。事为清地方官侦知,派兵搜捕策划起义人员,情况紧迫,蔡、龚等不得不改变原议,提前发动,12月4日(十月十九日)萍浏醴起义爆发。起义军打出中华国民军南军革命先锋队旗号,以龚春台为都督, 发布檄文,列举清廷十大罪状,提出要“驱逐鞑虏,收回主权”, “建立共和民国”, “使地权与民平均”等宗旨,基本上坚持了同盟会的革命纲领。起义发动后,贫苦农民、会党群众和部分防营士兵以及萍乡数千矿工纷纷加入,队伍迅速扩展到三万余人。在萍浏醴地区攻占过许多地方,屡败清军,声势浩大,清政府调集湘、鄂、赣等省军队数万人进行镇压。起义军在分散作战的情况下坚持半月,最后归于失败,刘道一、蔡绍南等被捕牺牲。这是同盟会成立后所发动的第一次武装起义,虽然遭到失败,但激励了革命党人的斗志,扩大了同盟会在国内的政治影响。